2024年南宁产假最新规定天数总共为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南宁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南宁产假2024年新规定
南宁产假2024年新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南宁产假总共多少天最新内容,仅供参考。
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22年3月24日起施行。现就生育休假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自新《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新《条例》施行之日前已经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产假。
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南宁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南宁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南宁津贴。
三、南宁津贴的计算公式
南宁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南宁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南宁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南宁(或实施计划南宁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