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成都产假新规定总共多少天

2024年成都产假最新规定天数总共为158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成都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一、成都产假2024年新规定

成都产假2024年新规定暂未公布,以下是成都产假总共多少天最新内容,仅供参考。

一、生育假

在四川省范围内,女方可享受共计188天(98+60+30)的生育假,分别来自于: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法》:对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二、护理假

在四川省范围内,男方可享受20天护理假,来自于: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三、育儿假

在四川省范围内,夫妻双方可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来自于: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目前成都产假政策继续沿用之前的政策规定。

四川省规定: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在原来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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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讲的通常意义上的“产假”,指的其实是产假和生育假两者相加的天数。

国家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成都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成都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成都津贴。

三、成都津贴的计算公式

成都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成都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成都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成都(或实施计划成都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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