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陕西人大代表名单,2017年陕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7年1月17日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积极履职,广泛汇集民意,充分凝聚共识,为我省改革发展提供民主法治保障。一年来,加开省人民代表大会1次,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6次,审议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0部、通过7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5部,审查备案政府规章9件、规范性文件2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86次,对8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3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3人次。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凝心聚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对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重要部署。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跟进,把2015年作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年,多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又将确定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年,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等“六项工作经验”及相关做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和推广。
召开省人大五次会议。在时间紧、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精心筹备,依法高效节俭召开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先后加开两次常委会会议。确保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顺利实现,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
完成系列改革任务。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探索出台规范代表职务变动工作意见,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等27项年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省委《决定》中涉及省人大常委会的改革事项提前一年完成。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年度计划同步完成。
基层建设取得突破。组织对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目前,全省县级人大普遍设立法制、财经等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进一步规范;乡镇全部设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并配备工作人员。我省县乡人大机关工作人员队伍进一步充实,长期制约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人一委”、编制紧缺等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
依法指导换届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报请省委批转了指导性意见,修正相关地方性法规,联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专题培训。组成五个督导组,分赴26个县区50多个乡镇调研指导,督促落实“九严禁”“九个一律”等换届纪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3200多万选民直接选出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8万多名,产生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员,基层政权建设进一步加强。
配合搞好专项工作。及时向全国人大报告重要工作情况。协助全国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内容涵盖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落实两个《决定》和预算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与体制改革、农林科技创新和农村金融立法等方面。配合完成金融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以及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形成调研报告50多份,总结经验做法20多项,提出意见建议100多条,在国家层面为我省发展助力加油。
二、依法履职,推动新常态下经济社会新发展
(一)发挥立法引领作用
完善人大制度立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新修订的立法法对地方立法体制作出的重大调整。2015年,常委会就我省所有设区的市都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作出决定。,全面修订地方立法条例,分两批审查批准了10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条例,系统性制定修订7项立法工作制度。审查批准宝鸡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我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一揽子修订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实施代表法办法,为基层人大更好履职提供制度保障。
注重民生领域立法。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生育政策、婚产假、哺乳假、独生子女补助金等条款进行细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立法诉求。修订建筑节能条例,完善建筑节能措施,增加发展绿色建筑的内容,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完善管理体制,明确保护范围,夯实责任主体,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立法组织协调。统筹主导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对立法项目通盘考虑、科学论证,促进立法活动提质增效。坚持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座谈、论证、听证等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邀请省人大代表全程参加立法活动,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扩大立法联系点范围,制定每部法规都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夯实立法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规修订与省政协和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对湿地保护条例、果业条例等进行立法后评估,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二)深化拓展监督工作
强化经济工作监督。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听取审议计划报告及省政府关于大众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化解过剩产能、保持工业稳增长、矿产资源开发“三保三治”行动等报告。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大众创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20多个热点问题,面对面询问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督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完善配套政策、加大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强化科技人才核心作用及军民深度融合,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强化预算决算监督。听取审议财政、审计等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预算及调整方案,严格执行新预算法,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对省财政厅、住建厅及部分高校等11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逐单位列出整改清单,对其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全程监督,对省法院等5个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进行审查,促进整改落实。
强化民生保障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眼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交通拥堵等问题,连续两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和新闻记者明察暗访。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及我省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提出要科学设置交通标识,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执法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交通管理创新。着眼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听取审议我省体育工作报告,提出以承办第十四届全运会为契机,加大全民健身投入,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大信访事项督办力度,全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025件次。
强化脱贫攻坚监督。始终把助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30多个县区,进村入户,查看“明白卡”,督促落实扶贫政策;与帮扶责任人面对面交谈,督促落实帮扶责任。听取审议我省脱贫攻坚情况报告,提出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大力发展致富产业、健全评估退出机制等建议,加快推进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摘帽。
强化环境保护监督。紧盯突出环境问题,连续两年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对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我省实施情况报告。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邀请专家和新闻媒体,深入6市24县区看现场、查问题、促整改。连续五届20多年,锲而不舍一任接着一任坚持每年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长期跟踪监督关中地区大气污染及渭河、汉丹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问题,为促进三秦大地天更蓝、水更清作出积极贡献。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委对省人大常委会在环保立法、监督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强化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审议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报告,提出要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要求,推进案件管辖机制改革,排除行政对司法的干预,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听取审议我省“六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全面总结普法经验,更好地推进法治陕西建设。
强化监督工作实效。注重延伸监督工作链条,推行“审议-询问-测评”联动机制,连续三年听取“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注重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跟踪报道。注重监督与总结经验相结合,既发现问题又推广好的典型。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后,根据张德江委员长批示精神,进一步调研总结了子长县食品加工小作坊“一票通”制度经验,被全国人大推广。
(三)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批准财政预决算和债务报告。高度重视全省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和财政预决算科学管理,先后批准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
作出换届选举有关决定。为确保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常委会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于7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进行,并就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作出决定。
通过“七五”普法决议。为营造全民学法守法尚法的良好氛围,常委会作出决议,从至2020年在全省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社会法治化进程。
(四)改进代表和任免工作
夯实常委会工作群众基础。严格落实“两个联系”制度,丰富联系方式和途径。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带头走访联系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调研、座谈、通讯等方式,了解代表所思所盼,帮助解决履职困难。省人大代表深入社区、村组,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与立法听证、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全年有8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100多名代表参加常委会及有关委员会组织的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继续邀请200多名大学生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
创新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将制定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列入立法调研项目。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牵头督办,推动重点建议办理。认真考评办理工作,对77个承办单位中代表满意率高的省发改委等10个单位予以表彰。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1件议案和660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2.79%,代表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99.85%。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已印发本次会议。
搞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委托设区的市组织省人大代表就“三农”、电子信息产业、文物保护等情况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组织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研讨班3次,对102名省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及时为部分代表选配了法律顾问。积极筹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化。
开展对任命人员履职监督。组织135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0人在常委会上表态发言,24人向宪法宣誓,督促任命的其他人员在本单位宣誓。8名“一府两院”负责人及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并将审议意见反馈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本人。报告人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因各种原因终止11名省人大代表资格,补选10名省人大代表。现在,省十二届人大实有代表572名。
三、筑牢根基,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同志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积极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
持续推进能力建设。常委会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8次,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和培训班5次。为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工作者能力水平,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培训班12个,累计受训人数1500多人次。加上市县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以及参加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省人大代表及各级人大工作者本届内普遍培训一遍的目标基本实现。
重视委员会组织建设。综合研判知识、年龄结构等情况,建议并经省委同意,调整补充了1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内司、财经、环资、农工、预算五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适应设区的市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主体增多、法规审批工作量急剧增加的迫切需求,常委会从法官、检察官、政府法制部门中选拔优秀人员,立法工作队伍得到充实和加强。
促进工作协同联动。采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全省人大秘书长联席会、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形式,支持市县人大依法履职。积极参与精准脱贫,牵头协调11个省级部门完成17个扶贫项目,促进对口包扶县乡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机关24个党支部、100多名厅处以上党员干部结对帮扶镇安县丰收村67户贫困家庭,“用真情、真扶贫”做法受到国务院扶贫工作督查组肯定。
加大对外宣传交流。先后接待加拿大、匈牙利、保加利亚、韩国、越南等国议会代表团11批155人次,组织4批团(组)成功出访,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和全省对外开放大局。深入台资企业调研,督促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密切与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的联系,形成报刊网微“四位一体”讲人大故事的宣传格局。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全面从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以打造“精准高效、一流机关”为目标,出台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办法,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正风肃纪,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机关风清气正、团结实干的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和研究人大工作5次,印发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文件3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一履新就到省人大机关调研,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全省人大工作。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认真贯彻宪法法律,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乡人大尽职尽责、担当作为,省人大历届老领导、老同志、老代表和各地各部门、社会各界始终关注、积极支持人大工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新期待还有不少差距。尤其是立法主导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实效仍需拓展提升,决定权的行使尚需继续探索,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也需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更需不断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持续奋进,推动人大工作实现新跨越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年为主线,推动改革创新;以完善机制为抓手,提高立法质量;以创新方式方法为路径,增强监督实效;以优化服务保障为重点,发挥代表作用;以全面从严为基准,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圆满完成本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任务。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以的党中央权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开展工作,坚持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作用。最大限度集中民智,汇聚发展的正能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
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按照“总结、继承、创新、完善”的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已形成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等举措长效化。加大立法协商,改进立法论证,探索建立全省立法咨询专家库共享机制、立法后评估监督机制。完善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
依法科学民主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做好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重点审议市场投资发展环境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9部法规。清理修正有关法规。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立法活动。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做好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的前期调研工作。
实行正确有效监督。围绕推动解决制约追赶超越的短板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审判公开和侦查监督等情况报告。加强经济运行和预决算审查监督。紧盯治霾持续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对全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开展专题询问。搞好产品质量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著作权法等执法检查。开展秦岭、黄河申报国家公园和“大西安”建设等专题调研。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科学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新要求。适时就人民群众特别关注、改革发展稳定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严格依法按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安排“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建议机制,推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监督调研等活动常态化。完善“两个联系”制度。探索建立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建议办理第三方评估机制。完善服务代表“四合一”综合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网络平台与代表互联互通。协助省委搞好换届工作,依法做好省人大代表和在陕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促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深化对外交往交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优化人大机关运行机制,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水平,打造精准高效的一流机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着更加繁重的任务、肩负着更加重要的责任。追赶超越的新篇章需要我们继续谱写,人大代表的神圣使命需要我们不忘初心、善始善终地履职尽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同志的,在中共陕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创新实干、主动作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