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限购政策已经出台,具体细则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厦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执行2017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三、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通过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五、公证机构不受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办理委托权限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内容的公证;涉及转委托的,只能转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产证即办理委托,以及超过1次以上转委托的公证委托书,申办房产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受理。
六、业主、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时,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七、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违规“炒房”、制造或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违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实施。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银监局
2017年3月24日
相关资讯:厦各银行落实认房又认贷名下有两套房不能再贷款
厦门的限贷政策升级了!昨晚,备受关注的厦门有关“认房又认贷”的银行细则出炉,比起之前的限贷政策,此次新政更加严格。其中,不仅对有两套房贷未结清的,暂停发放住房商业贷款,对于在厦门本市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也暂停放贷。
相关细则昨日下午制定出炉
继上周五厦门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后,本周二晚间,调控措施再度加码,除了外地户籍购房门槛提高等措施外,还有涉及“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在此之前,厦门的个人房贷已实行“认贷”,银行根据申贷人房贷记录、是否结清等,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其中,有两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暂停发放贷款。
而此次新政要实行“认房又认贷”,意味着申贷人名下拥有几套房,也会对房贷产生影响。而为配套“认房又认贷”新政,银行还需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
昨天傍晚,导报记者获悉,相关细则已于昨天下午制定并出炉。
在厦有无住房影响首付比例
根据这份细则,限贷新政不仅针对房贷是否结清区别对待,对名下是否有房,首付比例也是要求不同。
例如,同样是无房贷记录,在厦门本市无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在本市有一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再比如,同样是有一套房贷记录并结清,在厦门本市无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厦门本市有一套住房的,则为50%。
而在此前,则不区分名下是否有房,有一笔房贷记录并结清的,购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为35%;有一笔房贷记录且未结清贷款的,购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为60%。仅以此就可见,新的限贷政策比之前更严格了。
据悉,此细则3月29日起执行,住房套数以厦门国土房产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首付成数变化后,房贷利率会变吗?虽然多家银行人士称暂时执行原有的利率,但有银行人士预测,目前主流的首套房贷的最低9折利率,很可能会提价为基准利率,另外房贷规模也可能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