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政策

上海户籍改革最新政策,上海户籍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23-11-08 21:02:24

2017年上海户籍政策

满足9大条件可办理上海户口并落户

如果你不能通过第一类,也不能通过第三类,那么你只能通过第二类了。如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呢?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五类人满足相关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户口

第一类:创业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获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

第二类: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类: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资累计达3000万元。

第四类: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户条件: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

第五类:企业家

直接落户条件:须同时符合

1、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创始人。

2、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连续3年每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年度应纳税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别看只是一字之差,但对每一个生活在上海的市民特别是“沪漂”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红利的收益、生活质的飞跃!

一、申领条件

(1)住满半年

来沪人员办理暂住登记已满半年。

(2)合法事情

在沪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二、申领程序

(1)提交材料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可代申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三、享受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四、享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五、居住证与暂住证区别

(1)居住证

居住证与市民各种福利实惠捆绑在一起,是实实在在的红利证件。

(2)暂住证

暂住证很大程度上是户籍管理与公共秩序管理的需要,主要是公安机关对人员自由流动的管理需要。它存在的目的并不是要给人一个“居民”的待遇。

六、居住证与户口挂钩

在上海,有了居住证就可以积分落户。

当然,积分落户,除了居住证,还有很多别的条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促进社会融合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对上海的发展定位和严格控制特大型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着眼于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调控、结构优化。统筹考虑人口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乡体系建设、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综合解决人口总量、结构、布局问题。

2.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立足本市实际,积极稳妥地完善落户政策,逐步建立积分落户。合理调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有序引导长期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人员的落户预期和选择。

3.坚持权责对等、梯度赋权。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础,健全梯度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挥居住证凭证享有公共服务的主渠道作用。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完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配套政策。

4.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坚持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制度公平公正、操作透明、管理高效,不断提升依法执政的水平。

(三)工作目标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切实加强户籍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居住证和落户政策体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到2020年,本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

二、进一步完善落户政策

(一)完善人才落户政策。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转型发展需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突出人才的市场发现、认可、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特殊人才引进通道,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和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平衡衔接。

(二)统一平衡投靠落户政策。加强投靠落户政策的统筹平衡,建立统一的投靠落户政策,稳妥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

(三)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三、创新人口服务和管理

(一)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调整并逐步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居住证管理暂行条例》要求,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完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及便利提供机制。

(三)加强户籍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市落户管理办法,优化落户申请、审核、办理流程,建立统一的落户管理信息平台,形成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规范。

(四)健全实有人口登记制度。依法加强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完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登记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

(五)加强实有人口信息化建设。以实有人口信息系统为基础,进一步完善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切实加强信息数据后续开发应用,实现人口信息动态监测,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支撑。

四、保障合法权益

(一)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资格评定等服务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逐步提高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

(三)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社区“三个中心”以及分中心的建设。根据做实基本管理单元的要求,重点在撤制镇、大型居住社区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薄弱地区和人口导入地区进行补点,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化。

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农业、卫生计生、民政、财政、综合治理、法制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完善相应的政策举措。各区县要建立常态化的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完善推进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人口服务和管理队伍建设。

(二)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握好舆论导向,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促进融合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建立政策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居住证、户籍管理、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的评估,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加强本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完善公共服务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户籍新政策:人才落户新政七大亮点,上海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华社上海9月25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叶锋何欣荣)进一步放宽海外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一刀切”作为职称评审前置条件,大幅放松用人单位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人才公寓的限制……

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上海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此次“人才新政”30条意见,在以往政策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强操作性,满满都是诚意。

【亮点一:更积极更开放向海外引才】

政策:探索对在上海自贸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简称“双自”地区)工作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自贸试验区或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允许注册在“双自”地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聘用世界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来沪就业。

解读: 16d0 国人永久居留证,即俗称的中国“绿卡”,原来申请起来非常难。去年上海放宽申办条件后,外籍人才在沪申请“绿卡”的量占全国50%以上。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陆卫东说,人才新政30条吸收了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相关出入境政策,对重点支持的领域、行业制定职业清单,进一步畅通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转换机制。同时,还允许外籍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亮点二: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政策:重点引进建设“四个中心”等、科技创新中心紧缺急需人才,优先引进重大科学工程、重要科研公共平台、大科学研究中心等领域高层次人才。

解读:一方面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一方面仍然求贤若渴。统计显示,去年年底至今年8月,上海通过国内科创人才政策引进的人才达到4638人。

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长毛大立说,目前上海初步形成了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籍、直接落户的引才政策体系,但市场发现、市场评价的机制未得到充分发挥。未来将强化市场导向,主要以薪酬、投资和第三方评价(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方法引才聚才。

【亮点三: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

政策: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聘任、考核评价、收入分配等管理权下放。高校、科研院所在编制限额内自主引进人才,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

解读:释放人才活力,很关键的一环是放活用人主体。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皓说,科研人才的管理不能沿用党政机关的人事管理模式。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

【亮点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政策: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政府部门加强评审专家数据库建设,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等。职称不作为申报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的限制性条件,逐步与相关福利待遇脱钩。

解读:毛大立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突出业绩导向,把过去的“敲门砖”和“硬杠杠”调整为用人单位的岗位任职要求。例如,对大型建筑设计集团,企业认为需要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可以作为聘任条件。对以小高层建筑、道路小区设计为主的小型建筑设计所,单位也可以用其它条件代替外语、计算机的要求。

【亮点五: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

政策: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

解读: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马兴发说,上海将建立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加大科研人员和团队分配力度,允许将不低于70%的转化收益归属团队。同时,确立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法定责任,目前正在制定《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

【亮点六: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政策: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探索实行体现人才创新价值和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解读:科研经费管得过死,一直被广大科研人员所诟病。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说,科研经费管理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允许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课题组人员的劳务费,同时可在间接费用中安排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挂钩的绩效支出,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亮点七: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

政策:鼓励大型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由7%提高到不超过15%;在上海部分三甲医院实施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在海外人才集中的区域增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解读: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人才来了还能留得住,宜居宜业的环境是关键。在住房、医疗、教育等重要的配套服务上,上海此次新政有新突破。尤其是保障房配建、人才公寓建设等方面的大力创新,为缓解高房价背景下人才的后顾之忧探索新路。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