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政策

泰州残疾人补贴政策及补贴最新标准

近年来,市民政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财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制度,并积极推进政策落实和提标扩面工作,困难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加强协调合作,顺利完成交接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部门和层级多。以前对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和保障工作主要是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低。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由民政部门负责低保工作的科室在低保账户增发补贴,低保家庭外的生活补贴和所有残疾人的护理补贴由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审核发放。“两项补贴”政策整合以后,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发放。为此,我局积极对外与残疾人联合会和财政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对内加强与相关科室之间协调合作,做好“两项补贴”发放的移交及衔接工作。各市(区)民政部门分别报请当地政府领导,多次召开移交工作协调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保障范围和补贴标准,追加财政预算,保障“两项补贴”发放不停顿、不断档,顺利实现了工作移交。

二、细化措施程序,规范审核发放

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充分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前期发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两项补贴”政策并征求相关意见,2017年5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7〕70号),从工作机制、标准对象、办理流程、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草拟下发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政策解答》。各市(区)根据这些文件均细化了相关工作措施,以当地政府名义或政府会议纪要形式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标准、程序,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三、组织联合督查,推进政策落实

2017年8月,市民政局、财政局和残疾人联合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全面了解了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审核发放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各市(区)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调配人手、追加财政预算、界定补贴对象等有效措施,推动了“两项补贴”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执行。

2017年,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总人数52580人(2016年48375人),其中生活补贴41235人,低保家庭内4091人,低保家庭外37144人(2016年39124人)。护理补贴11345人(2016年9251人)。总计发放资金2.5亿元,生活补贴2.4亿元,护理补贴1000多万元(2016年生活补贴2.1亿元,护理补贴950万元)。总人数增加4000多人,总发放资金也增加4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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