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安康产假多少天,安康产假国家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安康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安康产假知识,可供参考!

根据《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

(五)怀孕满4个月未满7 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六)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休产假98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产假。

安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女职工生育或怀孕满4个月引、流产后,在3个月内由本人所在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凭下列证件到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产妇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以及《诊断证明》或《出院证明》和乡镇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票据原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相关待遇。

(4)本人所在单位双联介绍信;

(5)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6)医院出具的报销发票

(7)病案首页

(8)医保卡

生育保险异地报销:可异地报销,提供当地医院等级证明,按安康市生育保险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安康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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