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石家庄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所需材料
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医疗保险
医保转入
材料要求
1.原参保地出具的申报人《参保凭证》;
2.原参保地出具的申报人《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3.用人单位填写盖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 用人单位盖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流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点: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9号(槐安西路与南长街交叉口东北角)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9月至5月)
下午:14:00——18:00(6月至8月)
联系电话:0311-83865050
医保转出
办理材料
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失业保险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住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1份。
6.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证书。
7.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8.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本人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注销营业证明、或无工作证明等。
二、石家庄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先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然后再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转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每月1日至10日向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申请转入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2.参保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准予转入意见;
3.用人单位到网络信息管理科申请接续基本医保关系;
4.网络信息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办理接续意见;
5.通过审核的,当天给予转入接续申报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未通过审核的,告知原因。
转入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每月1日至10日向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管理科报送办理材料,申请转入申报人基本医保关系;
2.参保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准予转入意见;
3.用人单位到网络信息管理科申请接续基本医保关系;
4.网络信息管理科审核办理材料,提出是否办理接续意见;
5.通过审核的,当天给予转入接续申报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6.未通过审核的,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