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广东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如何呢

广东东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如何呢?你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落地,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不论一孩、二孩,只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都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一般都是可以在医院直接现场报销的。但有三种情况,参保人应在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情形1、在职职工生育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申领手续(职工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结束后一年内,直接向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情形2、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未能在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情形3、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因未发放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未激活或社保卡不具备金融账户等原因导致无法直接拨付的,由个人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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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小步,社会一大步。参加社保对每一位街坊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无论从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能给我们每一位街坊提供有力保障。因此,从这个星期开始,我们栏目将会每周定期宣传与社保有关的小知识,大家一定要留意。而今天这期,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最近准妈妈们特别关心的生育保险方面的政策疑问。

自从全面二孩政策实行后,我市迎来了一波生育高峰。不过,记者在医院走访发现,还有许多孕妇,对我市的生育保险政策不甚了解。路女士就坦言,她一胎是在老家分娩的,当时没享受到社保报销。因此她误以为自己二胎在东莞产检和分娩的话,也不会有相应的社保福利。

孕妇 路女士:“我在东莞参保有两年多,可能一直都没有运用到这个就不是太了解,知道有生育保险,但是没有去了解。”

路女士,不用担心,你这方面的疑问,就由我“社保姐姐”为你简单普及下:

怀孕参保人只要按计生规定在我市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就可在市内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作为生育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产检或生育的,符合规定的产检或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可以现场结算。

听完“社保姐姐”的介绍,大家应该明白一些了吧。不过,孕妇钟女士就遇到一种特殊情况,她也想咨询一下。

孕妇 钟女士:“我是外地的在东莞参保以后,平时有什么病痛就可以报销,生育可能就不懂这一块。”

像钟女士这种情况,也是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报销福利的。

一、若男方累计参保生育保险满十二个月且女方未就业的,可提供材料到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在其选定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100%

二、若男方累计参保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或满12个月但未办理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确认手续的,支付上限会有所下调。

来自塘厦的孕妇林女士,则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

孕妇 林女士:“在检查的时候,就是在A医院,后面因为分娩的原因,有时候来不及去A医院,然后去了B医院,这一块的话不知道能不能做分娩的报销。”

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吧,那可就要留心听了!

情况一:若生育保险参保满12个月且已办理生育就医确认手续,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60%;

情况二:若生育保险参保未满12个月或满12个月但未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手续的,在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支付上限为结算标准的50%。产检结算标准为1050元,一二级医院住院分娩结算标准为3000元,三级医院住院分娩结算标准为4500元。

所有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待出院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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