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的产假政策变化较大,先是生育、职工医保两险合并实施,后是社保、医保业务及系统拆分,女职工产假政策变得有点复杂了。
为啥会有这样的变化?那要从医保部门出台两险合并实施政策说起。两险合并实施前 VS 两险合并实施后
那么问题来了。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女职工生育产假天数总共多少天?答案是总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另一部分是山东省依法增加的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国家规定+山东规定政策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山东省政府令第322号)【政策说明】
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山东省增加60天产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政策依据
《山东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