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桂林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桂林产假工资一个月多少钱

新的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新增50天假期,期间津贴由医保所发放。可一名姓贺的桂林妈妈去医保所问了,说没有这笔费用,而单位又说已帮买了医保,这笔钱按规定应由医保所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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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有桂林妈妈在1月1日后生了小孩,也确实没拿到这50天的补贴,今年还有几个要生小孩的,大家都很关注这件事,希望能通过媒体向有关部门再了解下情况。

记者采访了解,贺女士在一家私企上班,按照刚刚修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决定,女方生产可以增加产假50日,也就是148天。

“按照桂林妈妈的的想法,增加产假也就意味着生育津贴也会跟着增加。桂林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可是当贺女士到桂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咨询后,却被告知,他们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进行支付生育津贴,并没有增加50天的津贴。

对此,贺女士表示很无奈。“我们单位上年度职工的平均收入在2400元左右,50天,算下来津贴有近5000元,这对于普通家庭还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贺女士说,自己也准备要孩子,本来国家延长个人生育假,是一件大好事,但是相关的配套政策却不能享受,这也让人很郁闷。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桂林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的相关负责人,她表示,新《条例》中确实提到“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但并未对津贴如何发放进行明确说明。目前,桂林市对企业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参照的是《桂林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生育津贴=上年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其中假期天数顺产为98天,剖宫产为113天。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条例》是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但实施细则自治区人民政府还未制定出台。只有等自治区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后,桂林市才能针对相关文件制定实施办法。在相关办法出台之前,只能参照现有的《桂林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支付生育津贴。“也只有等到自治区的实施细则出台后,我们才能知道生育津贴到底涨不涨,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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