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办理失业手续
【承办机构】: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事项】:办理失业登记
【咨询电话】:12333
办理失业登记条件:
1、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3、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范围: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原身份证明,例如毕业证书;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解聘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
4、其它相关资料。
【注】:不同地区办理失业登记资料不同,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办理失业登记流程: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成功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按照各地区政策执行。
如何到社保局去申请失业金
第一步,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第二步,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第三步,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第四步,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第五步,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的计算方法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