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常住人口560.08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35%。其中城镇人口319.47万人,增长4.03%。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注]21377元,比上年增长8.9%,生活消费支出12904元,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132元,增长8.0%;人均消费支出16524元,增长10.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22元,增长9.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88元,增长7.7%。
社会救助扎实有效。最低保障救助91209户,151608人,发放低保金35816万元。其中城镇9781户,18771人,发放低保金7820.8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347元,比上年提高23元;农村81428户,132837人,发放低保金27995.2万元,月人均保障标准175元,比上年提高15元。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0106.8万元,增长4.9%,筹集社会福彩公益金5199.3万元,增长2.8%。
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5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28.9万人,收缴保险费76.7亿元;居民养老保险291.8万人,收缴保险费17.7亿元;医疗保险527.2万人,收缴保险费50.3亿元;失业保险61.3万人,收缴保险费2.7亿元;工伤保险88.8万人,收缴保险费4.4亿元;生育保险77.8万人,收缴保险费2.0亿元。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134.5亿元,增长18.7%。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9.4亿元;为82.9万名居民发放养老金9.5亿元;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1亿元;为1.5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907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4.0亿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