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买房如何更换物业公司?物业保障投诉!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
1、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3、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决议,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的,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其强令退出。
总之,俗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物业服务是有成本的,物业服务也是如此。业委会和业主大会要根据小区情况和业主需要,认真核查物业公司提出的服务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以物业服务合同方式约定下来。对那些承诺低标准收费、高标准服务的物业公司,业主应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