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流程执行。
一、嘉兴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件);
2、居民户口簿;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原件(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
二、嘉兴民政局离婚办理流程
1、申请,当事人双方携带资料亲自到场申请。
2、初审,审核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证件是否齐全。
3、受理,当事人填写结婚登记审查表、声明书并签名。
4、审查,审查证件的真实性,询问并核实当事人声明书是否真实自愿。
5、登记,审查合格的颁发结婚证。
三、嘉兴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