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高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兰州高新区抓住榆中园区获批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的有利时机,以市场消费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支持为引导,采取“六大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城乡居民和企业在榆中园区规划建设起步区20平方公里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加快以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实施五大购房补贴鼓励购买(租赁)新建商品住房
为高新区(含一区五园)内企事业单位引进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提供1套120平方米左右精装修带家具的安居住房。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者给予6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或中级职称者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者给予2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城乡普通居民(含外来务工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高新区(含一区五园)内企事业单位员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
高新区(含一区五园)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6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租赁2年以上商品房用于办公的,一次性给予100元/平方米的租房补贴。总部设在高新区(含一区五园)的企业在榆中园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租赁2年以上商品房用于办公的,一次性给予300元/平方米的租房补贴。
落实两大贷款政策,方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加大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对在榆中园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一律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款比例按2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落实“农民安家贷”贷款购房政策。对利用“农民安家贷”在榆中园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按20%执行。对首付款比例达到30%以上的购房者,房贷利息最低按基准利率基础下浮1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