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包头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政策亮点

7月1日开始,我市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消除城乡医保差别,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有啥亮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为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加广泛的就医空间、更多的药品应用以及更加实惠的医保待遇。农牧民待遇方面,农牧民在三级和异地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均提高了10%,报销起付线分别降低了700元和1500元,住院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3万元。药品目录比原新农合药品目录增加了682种,达到2582种。门诊慢性病病种扩大为24种,将原来不予报销的8类恶性肿瘤12种靶向药物纳入报销范围。城镇居民待遇方面,门诊慢性病病种扩大为24种,比原来增加了7种。将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病、苯丙酮尿症、产科急危重症、布鲁氏杆菌病5种疾病纳入到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苏木(乡镇)卫生院住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药品目录的,报销比例为100%。

谁能参加?

我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是:凡具有本市户籍,未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院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具有本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

当您在我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只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医疗手册(《包头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包头市新农合医疗证一本通》),就医后可即时结算报销。如因病情需要转往异地医院治疗的,须办理转院登记备案手续,方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缴费时间及享受医疗待遇时限?

1据了解,参保人员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后,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人员应当按照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疗待遇期至当年12月31日。

3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在新旧政策过渡期间,7月1日以前新参保缴费人员和当年续保缴费人员,医疗待遇期至2017年12月31日。

【链接】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报销封顶线如何计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年最多报销多少钱?)

答:封顶线=住院报销+门诊统筹报销+特殊慢性病报销+恶性肿瘤靶向药报销+重大疾病报销,全年最高报销23万元。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降低住院起付线?

答:1.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2.参保人出院后15日(含15日)内因同一疾病再次住院的,参保人不需支付住院起付标准费用;因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仅需支付一次住院起付标准。

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答:1.参保人员在定点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在原有基础上降低50%;使用蒙医、中医有关的诊疗项目、成药、蒙药中药医院制剂、蒙药中药饮片及其他服务,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最高不超过95%。2.经本市民政部门确认的五保户、低保户、持有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金领取的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及不享受公费医疗的伤残军人的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最高不超过95%。3.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药品目录的,政策内报销比例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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