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山西阳泉率先在全省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的惠民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并提高支付比例;增加跨省转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政策的调整。
从1月1日起,我市率先在全省执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的惠民政策,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法,并提高支付比例;增加跨省转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政策的调整,让全市城乡居民,尤其是贫困、低保、特困人员等人群享受到更多实惠。
去年11月15日,我市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在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机构移交工作,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原新农合管理职能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进行了合并,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运行情况,市人社部门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整合后,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统一调整为10000元,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仍为40万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至5000元。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2017年11月初,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公布,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这项涉及2600多万人的惠民政策一出,引人注目。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我省城乡居民将获得更多实惠,城乡间、地区间参保缴费无差别,待遇享受更均等,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
不分城乡无缝覆盖全民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宝宝出生后第50天,就被查出肺炎。”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李女士表示,为了给自家宝宝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她购买了空气净化器,还让爱人戒了烟,但宝宝还是咳嗽不止。“住院各项费用总共花了将近9000元。”“医院工作人员提醒我,收好医疗费用明细和发票,这些费用太原城镇居民医保能报销。”李女士说,“真的是这样,医保工作人员告诉我,尽管我家宝宝还没办太原城镇户籍,也不影响报销。只需要办理完户籍,再报销就行了。”李女士还表示,更重要的是,宝宝没有缴费,就享受了医保。最终,宝宝花费的近9000元,报销了约5000元。“实际上,太原市从2012年起,就已经把新生儿纳入了城镇居民医保。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居民医保科负责人介绍,太原市是我省最早实施该项惠民政策的地市。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今,太原市6万多名新生儿出生后,免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其中,近1.6万人次因为肺炎等疾病住院,产生医疗费用近1.3亿元,人均每次逾8000元。这些费用,医保报销了一半以上,有力减轻了家庭负担。
今年,山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时明确提出,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可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上述太原市的惠民政策,将在全省推行,且不仅限于城镇。即,全省新生儿,无论是城镇的宝宝还是农村的宝宝,只要一出生,将纳入基本医保“安全网”之内。不过,新生儿参保手续如何办理,仍需等待具体政策出台。
整合前,我省城镇医保已经覆盖城镇学生、老人等非从业群体;新农合覆盖了农村居民。我省此次整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将新生儿纳入基本医保,进一步将全民医保引向深入,把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人群,不分城乡,全部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实现了基本医保无缝覆盖全民。
报销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
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据统计,我省此次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涉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2600多万。
此前,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参合)人员报销待遇有所有不同。整合后,省政府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
与此同时,我省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政策范围内住院或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支付比例保持在5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可降低到5000元,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
为此,我省各地将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整合前后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跨市就医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确保城乡居民跨市就医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此次整合,我省明确,从2017年起,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通俗而言,市级统筹对参保人员意味着全市各县政策完全一样,就医报销无地域差异、方便快捷。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各统筹地区,将严格基金统收统支、规范基金账户管理,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运行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市内各县就医无差别,那出了市呢?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优化运行流程,强化各市间的协作配合,确保城乡居民跨市就医实现联网直接结算。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将全部接入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重点解决长期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和转诊人员省内跨市就医、购药联网直接结算,同时也要做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直接结算。
出了省就医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将及时与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联网,2017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规定的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统一划转至人社部门管理
此次整合,省政府破除部门壁垒,明确了整合机构人员的办法,即,将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合并,然后统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将卫生计生部门有关新农合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信息系统、结存基金等整体划转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到11月15日,全省127个新农合机构全部整体同步划转移交人社部门管理,圆满完成了省政府安排的阶段性任务。此次整合,从省委、省政府决策到省市县127个机构同步划转移交,仅用了30天时间,创造了省、市、县三级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用时最短的新纪录,得到国家人社部的高度评价。
因为涉及人数众多、数据量大,且考虑到平稳过渡,省政府明确,目前城乡居民的个人缴费仍按现行政策执行。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正在加快研究制定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配套政策,督促各市出台整合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在全省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和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