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河南省新农合报销比例范围新规,河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及

发布时间:2023-11-13 02:08:05

 河南省医保补助标准上调至420元,2016河南医保补贴政策解读。今年起,河南全省城镇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再提高40元,达到420元。昨日(5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要求,参保居民将享受到更加完备的医保服务。

2017年,河南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全面实现省辖市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内计划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左右。

据了解,2015年,河南省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提高了60元,达到每人每年380元。此次,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将再度提高40元,即达到每人每年420元。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据报道,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结合分级诊疗的施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合理确定门诊保障水平。

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大病保险,重点是通过完善居民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平衡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支出需要,探索实施更加精准的待遇支付政策。各地要针对困难人员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取消封顶线等政策措施,加大倾斜力度。

要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保障合力,有效防止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同时,规范委托商保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商保机构加强费用控制,保证基金合理使用。



2016河南医疗保险报销规定:

2017年起,河南省将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参合农民在新农合报销后,年度自费累计1.5万元以上可再获大病保险二次补偿,且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农民无须额外缴费。

省内、省外就医都报销

由于河南省在全国首先实现了省级统筹,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同时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即时结报。新政实施后,患者无论是在省内哪个地市、哪一级医院看病,符合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出院即可和新农合同步获得补偿。

新政策同时惠及在省外住院的参合患者。按照政策,这部分患者经新农合补偿后其自付医疗费用的60%视作合规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而为方便这些患者报销,相关部门要求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在各统筹地区设置至少一个服务网点,以确保患者能享受到新农合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结算服务。

今年住院患者都受惠

河南省于10月1日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今年前9个月住院的参合农民能不能享受新政?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与新农合运行年度相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省卫生计生委农卫处调研员戴能光说,今年前9个月参合农民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患者可到参合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另外,鉴于郑州、新乡、洛阳三市已启动运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允许三市继续实行市级统筹,并在2017年前全部纳入省级统筹。

据了解,对于符合标准、当年又未能及时进行大病保险补偿费用结算的,可在住院次年的6月底前到参合地或省内居住地商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点办理补偿手续。

5种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

河南省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暂定为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这两个目录的费用不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按病种付费及重大疾病病种超出限额(定额)标准应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意外伤害患者医疗费用也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第5种不纳入保障范围的是在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农合定额补偿病种自付医疗费用。

据悉,这一规定是为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留在基层就诊,防止大病保险开展后常见病、多发病的盲目转诊。河南省将筛选30种左右常见病、多发病病种,对参合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统一标准的定额补偿,具体的定额补偿政策和相关病种将配合大病保险新政实施,于9月底前推出。

2017年河南省医疗补贴多少钱?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层次。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以省为单位筹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大病保险资金抗风险能力。

(二)资金筹集。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由新农合基金支付,不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及基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尽可能确保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差异化筹资依据,将度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和14元三个档次。从2015年起,根据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分档确定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筹资标准。

(三)保障对象与范围。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我省当年参合人员。筹资时尚未出生,错过缴费时限而未能参合的婴儿,出生当年凭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

河南省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为: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德州市特困职工证》;定点医院对本办法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有关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凭证;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养老待遇调整及缴费标准两大类。其中,养老待遇调整部分,即从2015年10月1日起上调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45元,即调整后郑州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在基础养老金上调的基础上,2015年1月1日起,郑州市上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具体调整标准为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退休金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1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退休金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到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退休金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300元。

此外,从2015年1月起,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5个增加为17个,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4000元、5000元两个档次为新增缴费标准。按照规定,新增加年缴费4000元的,政府补贴230元;新增加年缴费5000元的,政府补贴260元。

据统计,目前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60万余,新政将大幅提高全市城乡参保居民的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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