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山西省大病救助政策新规定,山西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2017年山西大病医保报销起付线

1.2017年1月1日开始,山西省阳泉市大病医保报销起付线调整为10000万元;其中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大病医保报销起付线为5000元。

2. 2017年1月1日开始,山西省阳泉市大病医保报销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017年山西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2017年山西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2017年参加大病医保的居民,可按照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照不同档次报销,报销比例可见下表:

实际支出医药费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55%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65%
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75%
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80%
30万元以上85%

山西省贫困人员、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3个百分点,按照下表比例报销。

实际支出医药费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58%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68%
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78%
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83%
30万元以上88%

此外,上述几类困难人群,经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仍再按50%的比例支付。

2017年山西大病医保可报销医院

在以下医院就医的,都可参加大病医保(跨省)报销:

1.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基础上;

2.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

3.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4.阳泉市第二人民医院;

5.盂县人民医院;

6.平定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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