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关于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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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医保电话查询

咸阳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9-33195919),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咸阳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咸阳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6号新运佳苑二楼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195919

传真:029-33195909

E-mail:xyyb@xyyb.gov.cn

网址:http://www.xyyb.gov.cn

咸阳医保查询网址:http://www.xyyb.gov.cn

关于将城市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

咸卫发〔2017〕173号

各县市区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医保协议城市公立医院:

为确保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顺利实施,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疗保险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45号)和《关于将城市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17]42号)精神,将有医保定点协议的城市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全额纳入基本医保支付。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付对象

全市范围内参加各类基本医保的参保(参合)人员。

二、支付办法

本市所有参保(参合)人员到有医保定点协议的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时,门诊诊查费按调价前标准(挂号费和诊查费)缴纳,新增部分由医保(新农合)基金全额支付(具体标准详见附表2)。

三、结算办法

有医保(新农合)定点协议的城市公立医院要明确患者的医保类型和参保(参合)县市区等身份信息,对新农合参合患者,按月将垫付门诊诊查费用统一造表,向相应的县市区的新农合经办机构申报,由各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按月及时拨付。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在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前,门诊诊查费应由医保基金承担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机构按月将垫付费用统一造表,向相应的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拨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即时结算。

四、执行时间

2017年4月1日

五、工作要求

各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有关医保(新农合)协议的城市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改革的贯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工作。各城市公立医院要结合实际,通过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方便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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