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参保条件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母亲已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母亲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的婴儿,就可为准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02 参保缴费方式
(一)线下参保
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怀孕28周或建大卡后即将出生证明材料(材料上必须清楚的写明怀孕周数),母亲社保缴费证明,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缴费后制发《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准新生儿参保登记卡》。
(二)线上参保
1、智能手机下载并注册安装“我的南京”APP。
2、点击进入“我的南京”APP,选择进入“智慧人社”模块。
3、点击进入“居民参保”模块。
4、申请人信息自动获取平台注册信息,申请类型选择“准新生儿参保”。
5、参保成功后,系统生成准新生儿临时编号。
6、点击“去缴费”,按规定标准缴纳参保费用。
7、缴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参保凭证。
8、准新生儿就医时,家属可通过“智慧人社”、“居民参保”模块,选择“点击查看”,查询到准新生儿参保缴费电子凭证。
03 就医方式
宝宝出生后3个月内,可凭《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准新生儿参保登记卡》或电子版凭证,在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持卡直接结算。
04 特别提醒
宝宝出生3个月后,原《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准新生儿参保登记卡》就医结算功能自动终止。家长需要在宝宝出生后3个月内及时到便民服务中心为宝宝正式办理人员建档、制发市民卡、办理正式参保等手续。
所需材料:
1、新生儿是本市户籍的,提供小孩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母亲医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2、新生儿非本市户籍的,提供小孩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母亲医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儿居住证明复印件。
05 政策咨询
如果您希望咨询相关政策,欢迎您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