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连云港新农合报销比例及报销流程范文规定

9月30日,市政府印发《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法》自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施行后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同时废止。今天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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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沿用原城居保和新农合两项保险的政策框架。本着“待遇就高”的原则,在制度设计时适当向学生儿童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向住院、大病倾斜,既体现分级诊疗,又与城镇职工医保衔接,还尽量保留了原新农合和城居保的特色政策,并预留了调整完善的空间。

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 杨怀洁:整合后,原来新农合药品目录由1300余种增加到2900多种,合规的医用材料也将纳入住院报销范围。整合后的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到90%,整合后的门诊慢性病病种扩大到19种。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待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调整:

1.整合后原新农合药品目录由1300余种增加到约2900种,将占总费用15%左右的医用材料纳入住院报销范围。

2. 将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和新农合门诊特殊病归并为整合后的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提高到90%;将原两项保险的门诊慢性病全部归并纳入整合后的门诊慢性病种;规定了门诊统筹待遇和基层首诊要求。

3. 按分级诊疗要求适当拉开一二三级医院住院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整合后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基本维持了原新农合的水平,较原城镇居民医保有所提升;二三级医院住院和转外报销比例较原新农合提升5%-10%;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水平较原城居保和新农合有所提升。

4.向特殊群体倾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具有本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大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市和县(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救助对象,以及低收入农户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建立新生儿和退役士兵等群体破年参保机制,持我市居住证的外市户籍人口参保享受本市居民待遇;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延长至1个月;参保学生和未成年人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

5.保留原新农合22种大病保障政策和H型高血压与脑卒中防控惠民工程项目药品100%比例报销等特色政策,由市人社局另文规范。

6.整合以后的就医凭证统一为社会保障卡。除了个人基本信息外,社会保障卡同时加载了金融等多种功能,与原有就医凭证相比,更加安全、便捷。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经办管理方面有何变化?

一是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将统一纳入“金保工程”系统,实现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解决了以往个人先垫付后报销的问题。参保人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

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

二是门诊慢性病待遇得到充分保障。

考虑到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范围有所不同,为了保证原有医疗待遇不降低,将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的慢性病种共计19种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并将甲、乙两类慢性病的封顶线分别提高至3000元和5000元;同时规定享受两种及以上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在单病种医疗费用封顶线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封顶线增加500元,最多增加1000元,以充分保障慢性病患者的医疗待遇。

另外,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统筹区范围内的任意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慢性病待遇,申报程序较以往更加简化、便捷。门诊慢性病将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员经申请、核实符合享受条件后,需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就医医疗机构,在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病种对应用药、诊疗项目的合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报销待遇。

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将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达到了157家,其中包括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也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所辖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及其所辖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城乡居民如何参保缴费?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保登记。新增参保居民至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续保居民原则上不需要登记,若户籍地发生变动需至新户籍地重新登记;取得《居住证》常住人员在居住证发放地办理参保登记;各类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二、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9月至12月,特殊情形如外出务工人员、新生儿、当年退役士兵、原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中断缴费2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除外。2018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困难群体个人应缴纳费用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支付。

三、银行代扣代缴、网上缴费等多渠道缴费方式可供选择。为满足不同群体参保缴费,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新增了网上缴费(包括手机APP、电脑端缴费、微信、支付宝)、银行代扣代缴、银行直接缴费等多渠道缴费方式。参保居民在核准户籍身份信息后,可以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APP、市人社局官网为自己和亲友缴费,实现参保居民足不出户即可缴费。也可至相关银行签定代扣代缴协议或现金缴费。

目前,整合工作已经完成了原新农合管理经办体制划转、财务资产和基金的移交等工作。档案资料和信息系统转移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在2018年1月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以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仍执行原有政策和报销流程,按原标准和报销程序支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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