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市医保局和财政局下发《关于层转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
大病报销比例提高啦!
据悉,苏州市区(包括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进一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
对个人自负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2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
超过5万元的,大病保险以费用段继续按60%-80%的比例支付。同时,大病保险制度重点向困难人群倾斜,比例较普通参保人员支付比例提高5个点。
苏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不分病种,包含了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所有合规医疗费用。
本次政策调整后,截至今年9月,市区大病保险共惠及43724人,补偿金额近2.3亿元。
统一划拨,无需另外缴费
据了解,本次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从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中划拨2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个人无需另外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