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南通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最新政策说明

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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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基础上的“再保险”,针对的是城镇非从业人口和农村人口。

保障对象: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居民。

缴费方式: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每年需缴费。

缴费标准:标准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享受政府补贴。

2如何界定“大病”\

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

总费用超出部分予以报销,报销比例≥50%。同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大病医保是城乡居民医保的再保险,那么在你身边的普通市区居民医保待遇你了解吗?

南通市区居民医保待遇

居民

1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2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3报销比例标准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按照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分档设置: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其中中医院800元),二级医疗机构75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住院次数起付标准: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按当次入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结算年度累加计算:

1至10000元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10000至30000元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30000至50000元(最高限额)部分,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温馨提示:其中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各段基金支付比例均提高10%。

学生少儿

1现金报销业务普通门诊

少儿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负责。

2报销条件

参保人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需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到参保地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少儿医疗保险科办理

3报销比例标准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各段基金支付比例均比以上居民提高10%。

农村

1承办部门

农村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

2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3报销比例标准

核后可报医药费分段按比例(35%—70%)结算补偿金额,每人每年度补偿金额累计最高为2万元。

4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及市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凡目录以外的药品不予报销。

3、检查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危重疾病抢救或手术所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南通市区企业职工医保待遇

1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三级综合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专科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750元,一级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住院起付标准: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按当次入住就诊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依次递减分别计算(即:起付标准-起付标准×20%×重复住院次数=应付费用),最低不低于200元。长期连续住院的,起付标准费用每90天计算一次。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

1、住院基本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和退休人员分别支付85%和90%;

2、住院基本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至4万元,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和退休人员分别支付90%和95%。

2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1、4万元—10万元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85%;

2、10万元—19万元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0%

温馨提示:连续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5年以上的,救助基金支付的比例分别提高到90%和95%。

3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卡就诊发生的年累计超过600元,超额1至2000元的普通门诊费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70%的比例结付。

2、特殊门诊:

(1)、精神病患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70%的比例结付;

(2)、非住院恶性肿瘤患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其实际发生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80%的比例结付。

如今异地就医情况很多,那么南通市民的医保卡支持“漫游”呢?

南通大市异地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如何异就医结算?

南通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实施后,目前,参保人员在我市范围内跨统筹区域住院时,市区(含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南通市各统筹区的A、B级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办理住院手续,并且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待遇规定结算。但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参保人员需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市医保部门先后于2009年、2012年实现沪通异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网实时结算。工作或居住上海6个月以上的市区参保职工和转上海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沪通委托报销或在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即时刷卡这两种方式结算医疗费用。

1海安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全市范围内的转外住院和长居外地住院手续?

参保人员如需转外住院,需携带病历资料到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开具转院申请表,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凭转院申请表及医保卡办理转院备案手续。备案后可在申请转往的医院刷卡住院。

长期居住在南通市区及其他县(市)区的参保人员,需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办理长期居外就医申请和长期居外备案登记。

备案办理后,持海安医保卡到选定地区的A级定点医院刷卡住院。已办理长居外地登记的参保人员,可在登记的地区A级定点医院刷卡住院,无需再办理手续。

海安县参保人员办理转外住院、长居外地备案手续在海安县长江东路10号,县医保中心三楼7、8、9、10号窗口。咨询电话为:88921526。

2如皋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全市范围内的转外住院和长居外地住院手续?

如皋市参保人员需在相关医院开具市外转院登记表,经开具市外转院登记表的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持市外转院登记表、病历资料、医保卡、身份证办理备案。

长期居住在南通市区及其他县(市)区的如皋参保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暂住证或居住地户口簿复印件、医保卡、身份证办理居外就医登记和居外备案。

如皋市参保人员办理转外住院、长居外地备案手续在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大厅17、18、20号窗口。咨询电话为:87286107、87286032。

2如东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全市范围内的转外住院和长居外地住院手续?

如东县参保人员先持本人当地医保病历到指定医院的医务科办理转外地医院申请,然后,凭《转外地医院申请表》和社保卡或医保卡办理备案。备案手续办完后,才可在选定地区的1至2家A级定点医院刷卡住院。

可办理转院申请的指定医院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第三、第四人民医院,丰利、马塘医院,掘港镇、兵房、苴镇、双甸中心卫生院。参保人员可任选其中的一家办理转院申请。

长期居住在南通市区及其他市(县)区的如东县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社保卡或医保卡、身份证办理长居外地就医申请,并读卡备案。

如东县参保人员办理转外住院、长居外地备案手续在县政务中心内的医保中心一楼40号服务窗口。咨询电话为:84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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