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166号)等文件规定,汕尾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现已开始,缴费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汕尾市居民可通过“粤省事”及“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在线为自己或亲朋好友自助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也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缴费流程:一是在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在服务专区选择“税务”,进入“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即可办理。二是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下滑界面在“社保业务”选择“城乡居民社保”选项即可办理。三是微信关注“汕尾税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个人业务”选择“城乡居民保险”选项,即可为本人或他人缴费。其他各缴费渠道指南可关注“汕尾税务”公众号查阅。
如果微信查无应缴费信息,请前往城乡居民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人社所或医保中心)申报应缴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