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提高国民居住生活条件,我国政府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连云港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所需材料有哪些,2023年连云港住房公积金提缴存基数多少,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
一、连云港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线下业务: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审核-审批确认(提现业务直接将提取金额打入职工提供的本人有效银行借记卡。)线上业务:未认证职工,通过扫脸登录个人网厅,进行身份认证;已认证职工登录个人网厅,选择办理的业务事项,提现业务需要提供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号,确定提取的金额,输入获取的手机验证码,确认提取,完成支付。
事项名称、申请条件 | 办理渠道 | ||||
(一)购买自住住房 | 1 、购买本地商品房 | 柜面办理;购买本地商品房,可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购商品房提取。 | |||
2、购买异地商品房 | 柜面办理 | ||||
3、购买本地存量房 | 柜面办理;购买市区(不含赣榆区)存量房,可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购二手房提取。 | ||||
4、购买异地存量房 | 柜面办理 | ||||
5、购买公有住房 | 柜面办理 | ||||
6、购买拆迁安置房 | 柜面办理 | ||||
7、购买单位集资建房 | 柜面办理 | ||||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 柜面办理 | ||||
(三)大修自住住房 | 柜面办理 | ||||
(四)退休 | 柜面办理;已退休男职工满60岁、女职工满55岁的可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退休销户提取 | ||||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 柜面办理;或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退职销户提取、下岗失业提取、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 ||||
(六)出境定居 | 柜面办理;或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出国定居提取 | ||||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1、住房贷款结清提取 | 公积金贷款结清提取通过柜面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贷款结清后提取;商业贷款结清提取通过柜面办理。 | |||
2、商业贷款按年提取 | 首次须到柜面办理<提取还商贷登记>,之后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提取还商贷。 | ||||
3、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提取还贷 | 柜面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提取还贷签约 | ||||
4、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提取还贷 | 柜面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直接提取还贷 | ||||
5、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 柜面办理 | ||||
(八)支付房租 | 首次须到柜面办理租房提取登记,之后通过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租房提取。 | ||||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柜面办理 | ||||
(十)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1、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 柜面办理 | |||
2、遭遇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 柜面办理 | ||||
(十一)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 柜面办理或在线办理,在线业务名称:享受低保提取 | ||||
(十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 | 柜面办理 | ||||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 柜面办理 |
二、连云港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事项名称、申请条件 |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 备注 | ||||||
(一)购买自住住房 | 1 、购买本地商品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 | 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 | |||||
2、购买异地商品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提取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 | 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 | ||||||
3、购买本地存量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不动产权证》 | 提取时限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市区以《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1年内)。 | ||||||
4、购买异地存量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不动产权证》(6)提取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 | 提取时限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 | ||||||
5、购买公有住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4)《公有住房买卖契约》(5)全额购房发票(或收据)(6)《不动产权证》 | 提取时限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 | ||||||
6、购买拆迁安置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购房合同(或拆迁安置协议书)(4)购房发票(或支付凭证) | 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1年内,购买存量房的提取时限以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市区以《不动产买卖合同》网签之日起1年内)。 | ||||||
7、购买单位集资建房 | (1)单位提供发改委集资建房批准文件、集资购房职工清单(姓名、身份证、楼号)、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2)分中心实地查看集资建房合作项目,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备案手续后,通知单位经办人联系职工或其配偶提供职工集资建房审批表、集资建房协议书、购房发票(收据)、身份证、银行借记卡、户口簿或结婚证到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 提取时限为集资建房审批表生效之日起1年内。 | ||||||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5)具有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表(6)施工单位开具的发票 | 提取时限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布之日起1年内。 | ||||||
(三)大修自住住房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4)《房屋所有权证》(5)县(区)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6)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 提取时限为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出具之日起1年内。 | ||||||
(四)退休 | (1)职工本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职工退休且账户已封存,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直接办理退休提取;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退休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未封存的账户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 ||||||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 (1)职工本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 |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并签订《退职销户承诺书》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 | ||||||
(六)出境定居 | (1)职工本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签证证明 |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未封存的账户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 ||||||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 1、住房贷款结清提取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借款合同(商业性住房贷款结清需提供)(4)最后一次还款付息现金缴款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本息证明(5)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的,所购房屋必须为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缴存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 | 1.提取时限为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1年内。2.办理商贷结清提取,如未办理过“提取还商贷登记”业务,主贷款人必须到场。 | |||||
2、商业贷款按年提取 | 流程:①<提取还商贷登记>(柜面办理,仅首次提取时办理登记)→②提取公积金(柜面或在线办理) 2.1、 <提取还商贷登记>:柜面办理,仅首次提取时办理登记,主借人必须到场,主借人配偶还商贷登记可以由主借人代办,所需材料:(1)主借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同时办理配偶还商贷登记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确实无法提供借款合同的,可提供购房合同或抵押合同);(3)偿还异地商贷本息的,所购房屋必须为职工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 2.2、 提取公积金:<提取还商贷登记>后,可在线办理或到柜面办理提取业务,如柜面办理需提供的材料有:(1)职工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加盖贷款银行印章(含电子印章)的近12个月《银行扣款明细》。 | 1.首次提取必须偿还贷款满1年,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提取时借款人必须到场。2.(1)<提取还商贷登记>业务须主借款人本人办理;(2)登记的提取人无公积金贷款;(3)登记的商贷还款已满12个月;(4)登记的商贷无逾期;(5)登记的提取人最近12月内未办理提取还商贷业务。 | ||||||
3、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提取还贷 | 职工本人身份证 | |||||||
4、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提取还贷 | 职工本人身份证 | |||||||
5、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提取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4)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情况证明》(贷款情况证明需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等贷款基本信息);(5)按年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的,提供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近12个月还款明细账;贷款还清后申请提取的,提供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结清证明》。 | 首次提取必须偿还贷款满1年,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 ||||||
(八)支付房租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的无房证明(4)租住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提供市(县、区)住建部门出具的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证(租赁协议)和租金缴款发票(收据) | (1)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1 年。(2)租住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3)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需满足以家庭为单位查询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条件,根据职工家庭成员(限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人数确定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上限,一人户1007元/月、二人户151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1846元/月;且柜面办理租房提取登记后,可在线办理提取,①<租房提取登记>(柜面办理)→②提取公积金(在线办理),租房提取登记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 | ||||||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 (1)提取人身份证;(2)职工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包括由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3)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应当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无法证实的,也可以为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提取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或者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死亡职工身份证和银行借记卡(无法提供死亡职工身份证和银行借记卡的提供加盖死亡职工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 提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分中心提出申请,并签订《本市因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书》。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未封存的账户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 ||||||
(十)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 1、本人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 (1)职工本人身份证,涉及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4)一年内的住院期间病人医保报销费用票据(异地就医提供)(5)医疗费用发票(本地就医提供) | 重大疾病涉及的家庭成员明确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范围为《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连云港市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连政办发 ﹝2018﹞95号文)确认的“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范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负担的住院期间治疗费用。重大疾病范围包括:原发性恶性肿瘤(不包 括原位癌)、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脑中风死亡或 所致永久性功能障碍、异体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除供体)、开胸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术、开胸冠状动脉搭桥术、颅内肿瘤开颅手术、开胸或开腹主动 脉手术、原位癌(病理诊断)、交界性肿瘤(病理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心内膜炎、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骨髓纤维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 迷、因病永久不可逆双目失明、因病永久不可逆双耳失聪、流行性乙型脑炎、运动神经元病、介入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术、主动脉支架植入术、眼角膜移植术、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
2、遭遇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 (1)职工本人身份证,涉及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因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需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火灾损失核定书》等 | 提取时限为公安部门或县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出具之日起1年内,只限提取一次。 | ||||||
(十一)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 (1)职工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户口簿(4)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证 | |||||||
(十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 | 1、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来办理的,需提供离婚双方的身份证和离婚证明,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和离婚证;2、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办理的,由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办理,需提供离婚双方的身份证、离婚判决书、《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人的身份证 | 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或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办理提取转账手续,提取额度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列明金额提取,须一次办理。婚姻存续期间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办理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 ||||||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 (1)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借记卡(3)《不动产权证》(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5)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6)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 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需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与其产权所有人一次性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