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石家庄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开设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原来部队一次性发给的服现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至正常公积金账户的);
3、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4、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住房,并已签订合法购房合同;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
6、购买市内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高新区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其他县(市、区)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7、能够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8、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正在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9、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石家庄公积金提取条件
租房用于自住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条件
职工居住的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增设电梯,存在个人分摊费用支出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条件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正常还款期间,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低保提取条件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突发事件提取条件
职工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销户提取提取条件
1、退休的;
2、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3、出境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