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牡丹江公积金余额查询【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3-11-06 23:25:51

牡丹江公积金余额查询有哪些方式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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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 牡丹江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贷款、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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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牡丹江市公积金网上查询尚未开通,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牡丹江公积金查询电话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延伸阅读:牡丹江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购房合同需显示没有贷款字样,如有贷款按照还贷要求提取)和“黑龙江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正式买卖合同(购房合同需显示没有贷款字样,如有贷款按照还贷要求提取)和“牡丹江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代为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专管员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及提取人的身份证。

公积金贷款首次应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近12月还款明细;商业住房贷款的除需提供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25%)

应提供家庭收入证明(加盖财务印鉴)、公有住房租赁证或住宅房屋租赁协议、房租收据、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房屋租赁纳税证明、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出租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房产部门出具的承租方(以户口为单位)无房证明。

四、提前偿还住房贷款

提前部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凭证、部分还款凭证,部分还款申请书;提前结清的只需出示借款回收凭证、结清证明;提前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除需提供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及金融机构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五、购买拍卖自住住房

应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委托合同书、正规的全额收据(不含税)。

六、购买拆迁安置房

应提供拆迁补偿协议书、增加住房面积部分房款税务发票;由牡丹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拆迁安置的,增加住房面积部分需出示带有“牡丹江市财政局预算外财政专户财务专用章”字样的票据。

七、大修自住住房而非装修提取的

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危房鉴定书、购买大修房屋材料的税务发票、原《房屋所有权证》。

八、翻建自住住房

建造自住住房的,须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建房所在地,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户口簿、购买建造房屋材料的正式税务发票;属农业户籍,在农村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村委会批准建房的证明、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九、购买集资房

应提供政府批文、集资建房协议、集资建房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财务章的正式收据)。

十、购买公有住房参加房改提取的

应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批表、国有住房出售专用发票。

十一、购买产权转让房(二手房)的

应提供更名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注:办理提取应提供的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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