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分为人才安置房、搬迁临时安置房和低保困难安置房。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了深圳2017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欢迎阅读!
深圳2017年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满23周岁;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2、面向人才群体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在扩大试点企业工作,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是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
1、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1、2款所列年龄条件,以2013年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在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深圳2017公租房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portal.szjs.gov.cn:888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zzulin.cn/ )如实填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
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2、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系统网上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并在线打印《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申请人可以预约到就近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3、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预约单》和申请人身份证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它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2)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需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时不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但在认租时须提交;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申请时应当提交自接受处理之日起已满5年的计划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同时应将原件交受理窗口核验,复印件需使用A4型纸。
4、当场领取受理备案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备案,并向申请人出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日常轮候申请受理备案回执》。
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租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