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庆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或调离庆阳的
6、特困家庭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庆阳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须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出具介绍信。
2、职工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归集科提交提取申请。
3、归集科对符合支取条件的,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会议研究审定,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准予提取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他人委托授权书到归集科办理提取手续。
5、申请人持“现金或转帐支票”到委托银行办理提取现金或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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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5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5.7万人,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5‰以下,个贷率达到75%以上。3月20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1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中还了解到,今年我省将在“农业转移人口缴纳住房公积金”、“扩大非公企业缴存”、“实施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完善互联网+”等方面下功夫。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今年我省计划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认真研究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同时,进一步开展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学习借鉴有关省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做法,暂按较低缴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稳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积累住房消费资金。
在今年的工作要点中,我省提出了“实施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省住建厅将指导各市因城因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机制,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
今年我省计划加快建设省级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在2017年底前,建成集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一体化的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