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沈阳公积金新政策包含哪些内容呢?大家对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
5月起 辽宁省内居民在沈购房可使用公积金
为保障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沈购房贷款资金需求,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目前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阶段性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公告》。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5月1日起,该中心阶段性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据了解,这意味着全省其他城市市民来沈购房,到指定银行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
本次阶段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贴息贷款,由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承办银行及2017年政府采购业务中标银行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承办。
提取方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可以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或按年还贷提取。
提取额度
比照现金购房一次性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内提取,且不超过所购买住房的房款总额;按年还贷提取,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定期余额内提取,且不超过本自然年按月还款合计金额。
沈阳居民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
也享受当地同等待遇
据了解,目前,沈阳已经和省内其他城市开通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即省内其他城市市民可用公积金到沈阳购房,在贷款额度、贷款条件、贷款利率等方面,享受与沈阳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沈阳市民也可以用公积金到省内其他城市买房,并享受与当地市民贷款的同等待遇。
延伸阅读:沈阳:今年5月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可办贴息
目前贴息贷款业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之后,今年5月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阶段性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去年,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开展了贴息贷款业务,今年3月,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也可办理此项业务。目前,贴息贷款业务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5月起,异地贷款的职工也可办理贴息贷款业务。
贴息贷款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受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转由承办银行使用银行信贷资金发放,贷款职工只需按公积金贷款利率向承办银行还本付息,利息差额部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事实上,贴息贷款业务可以有效缓解职工排队等候放款的问题,缩短贷款职工办理业务的时间。
在申请条件、贷款类型、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审批程序及所需要件、本息偿还方式等方面,贴息贷款与现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相同。有异地贷款需求的职工,5月起可通过贴息贷款的方式办理。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现已在省内实现全覆盖,这就意味着,各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辽宁省各市间异地购买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自住住房,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城市贷款政策不同,异地贷款需执行发放贷款管理中心公积金的现行贷款政策。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异地贷款办理贴息贷款业务的办理网点为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