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23-11-04 15:10:15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如何?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哪些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

答:1.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2.借款申请人虽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个人住房贷款,但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名下无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只要购房者名下无房,且贷款已经还清(不限次数),则申请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

二套房贷款政策及贷款利率?

新政规定,购买二套房不再对面积进行限制,如果购房者名下有一套房且贷款结清,则申请公积金贷款将被认定为二套,首付最低3成,利率上浮10%,最高贷款额80万。

二套房政策虽有松绑,但需要注意的是,相比首套房,二套房在贷款额度及贷款利率方面仍有差别化规定。

外地有房有贷如何计算?

答:新政后,公积金批贷时对于“首套”“二套”的认定,只根据其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是否还有住宅这一项标准。如果此人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商业银行房贷,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名义贷款公积金。

只要在北京无房,即使外地有商贷未还清,申请公积金贷款即可算首套。

组合贷款首付几成?

答:由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这也就意味着,目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虽然是20%,但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如果购房人通过组合贷来买房,按照“二者取其高”的原则,首付应为30%。

延伸阅读:公积金制度不能让低收入者“吃亏”

据媒体报道,当前,公积金缴存的主要群体和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群体出现明显分化。如广东、北京、上海等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到六成左右,但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仅占三成左右。与之对应的是,中等收入群体在缴存中占比低,但在贷款中占比高。

公积金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美

住房公积金的福利可谓尽人皆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能够享受较低的利率。即便你是用商业贷款购房,公积金也算是一种变相存款;买了房后,每年都可以提取一笔现金用于还贷。

但是,这样的福利在一定程度上只是理论上的。公积金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美。最需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很有可能更难买到住房,反倒是每月依然得缴那笔钱。真是想说爱你不容易。

尤其是在京沪这样的高房价城市,想靠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梦真比蜀道还难。一位李姓先生年初购买了北京大兴区一处总价277万元的房子,集全家之力凑了100万元首付,但是公积金最多只能贷120万元,而选择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光走流程就要3个多月,等不起啊!李先生最后只好走纯商贷这一途。据说现在周边房价基本都涨到400多万元了。

消除体制缺陷,终结公积金“劫贫济富”怪象

如今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于是多数中低收入人群存款,供少数垄断行业高收入人群贷款买房,属于典型的“劫贫济富”,不仅背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福利性”和“互助性”,而且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公。

我们并不否认,中产阶层也应当是公积金贷款的主体。公积金制度的设立,很大程度上也是要解决中产阶层的住房问题,让中产者也不要因为房价上涨过快而失去买房的能力。关键在于,不能让中低收入群体因为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的不合理出现缴存与使用倒挂的现象。毕竟,中低收入群体更应当成为公积金政策的主体。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政策的保障性、福利性更显著。

如果政府能在房价问题上更有作为,也能更好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公积金制度所以出现了矛盾,根源也在于房价上涨过快,房价让多数居民买不起房。中产阶层如此大力度地通过公积金贷款等购买或改善住房条件,说到底,也是因为担心房价会继续上涨,是恐惧心理在支配购房行动。公积金使用应当是平稳有序的,不应当出现目前这样过度使用的现象。出现过度使用状况,一定是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的表现。解决问题的目标,应当重点放在如何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上,放在让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包括公积金政策在内的各项制度。否则,房地产市场会越来越扭曲。相关的制度政策,也会在扭曲的市场中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公积金政策面临的,正是这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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