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梅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程序【荐读】

梅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的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

2、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4、供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再次购买自住住房时,经查无不良记录行为的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1、额度:单方不得超过15万元、夫妻双方不得超过25万元。

2、期限: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3、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梅州市公积金贷款提交和办理的程序

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的程序:

(1)到县住房公积金分理处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

(2)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提交购房合同及支付首期购房款的发票或(房地产权证)、房屋价格评估报告、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交县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审查办理;

(4)县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对贷款人进行资信调查、收入情况调查并提出调查意见,经主任审批后,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送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发放;

(5)受托银行接到委托贷款发放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后,对资料再次进行复核并办理担保、抵押、保险等手续,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县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开出付款支付证明,银行发放贷款。

办结时限:

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放贷款;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应当日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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