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连云港公积金贷款流程【汇总】

发布时间:2023-11-03 16:34:39

连云港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核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核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核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本人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2000元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具有合法的购买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4.所购商品房(期房)楼盘已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

5.申请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一套住房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8..没有采取非法手段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9.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贷款材料

一手房贷款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4.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份

5.离婚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6.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7.购房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8.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书原件1份

9.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目前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本人平均月缴存额(贷款前6个月)×2.5×剩余工作月数

公式中:本人平均月缴存额等于贷款前6个月月汇缴额之和除以6,所计算的贷款额度千元取整,且不超过单方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借款申请人年龄之和统一为: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贷款偿还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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