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支付房租公积金提取情形应当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后。
2、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上次办理提取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间的时段;未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同一时间段是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之前的所有可提取月份。
公积金租房提取次数
1、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
2、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五十,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