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家庭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达到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和公有住房租金的。
非房屋类:
承德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承德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承德公积金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承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中心指定的经办网点提出申请。
步骤二:
等通知:管理中心应当依据不同提取情形对职工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自受理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步骤三:
公积金提取: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符合中心要求的职工本人姓名的银行借记卡内。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
2、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3、采用提前还贷方式或按年还贷方式:支取额度为职工支取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若选择按年还贷方式的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还贷额。
4、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全额提取:
承德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