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提取流程发放介绍

所谓住房公积金就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是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每月缴纳比例按照工资基数的12%。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其他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住房消费类提取包含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住房类消费提取。那么南京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呢?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南京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积金提取流程

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带起资料,到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网点办理提取

1新房提供资料: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子上有配偶名字提供结婚证,现金(转账)支票。 2

二手房提供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金(转账)支票。

办理时间:购房一年内

新房: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1年之内;

二手房:缴纳契税1年以内

注意事项:账户里至少保留1元

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 哪些人可以申请租房公积金?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租住廉租住房的还要提供《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①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有住房租赁契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租住公共租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材料:

1.《公租房租赁合约》;2.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3.当年全部租金发票;4.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2.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3.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4.当年全部租金发票;5.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供如下资料:

1.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2.婚姻状况证明;3.学生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租房提取公积金什么时间办理?

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赁费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赁费用。

可以提取的额度有多少?

如果是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提取公积金还贷
提取还公积金贷款

1、委托逐年、逐月还贷

逐年:账户至少保留1月(可选择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的还贷方式)

逐月:账户内留存月缴存金额12倍余额


办理流程:

在受托银行领取委托代理协议或在www.njgjj.com下载协议书。携带材料,前往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书

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及配偶的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公积金账号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 积金联名卡》;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 同》原件(借款合 同、委托协议同时签订的不提供)

2、柜面提取还贷

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第二步到银行开具一年内归还房贷明细、贷款明细 第三步带起材料,去公积金承办网点办理柜面转账 常规提取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特殊提取材料(偿还异地贷款、归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银行)出具的一年内还款明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期缴存明细、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

每年办理一次,每月1-15日(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账户内至少保留1元


还商贷

前提: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

1、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

办理流程:

第一步 到贷款银行办理商贷信息登记并打印贷款证明第二步 到人民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第三步携带材料前往个人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申请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 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

注意事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不能提取还商贷、账户要留存12个月余额。

2、柜面逐年提取还贷

所归还的贷款是未承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第二步 到银行开具一年内还房贷明细、贷款明细第三步 到人民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第四步 带齐材料,去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柜面转账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贷款还款账户凭证(即还款存折或还款卡)、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相关文件规定的及管理中心需要查证的其他材料 。

办理时间

每年办理一次,每月1-15日(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柜面还贷金额不能超过个人住房贷款金额账户至少保留1元


离职、退休等销户类提取公积金

办理流程:

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在《申请单》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到账户所在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

离职提取提供材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社保关系转移证明或外地社保缴纳证明;

户口迁移证或外地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休提取提供材料:

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当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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