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佛山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 提取流程发放介绍  

发布时间:2023-11-16 18:10:32

所谓住房公积金就是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是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每月缴纳比例按照工资基数的12%。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其他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住房消费类提取包含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租赁住房提取、低收入职工住房类消费提取。那么佛山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呢?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佛山公积金提取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提取条件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无房提取

退休提取

出境定居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根据不同情形,选择相应的证明材料:

房屋类:

1、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房产证(房屋产权人为提取申请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发票;

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土地证;

规划许可证;

结算发票;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

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3、租赁自住住房的:

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2.房屋租赁合同;

3. 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租赁普通住宅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4、无房提取

提取人银行账户

5、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房产证;

出资证明或经楼宇业主共同商议确认的出资方案;

加装电梯发票

非房屋类:

一、退休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退休证

二、出境定居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公安部门批准出境定居的有效签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三、缴存职工死亡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书。

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

提取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其中无房提取为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点击查看》》无房提取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一)购、建、大修住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所占产权份额。

(二)租房提取: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按租金全额提取;

2.租赁普通住宅,住房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标准最高不超过35元/月。超出上述标准部份,由个人承担。

3.在我市无房产申报提取的,2018年7月1日起: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余额留足不低于500元。

全额提取: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

划账时间

职工以同一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资金的划拔在有效期内采用银行自动划账形式,划账时间间隔为:

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不少于半年提取划账一次;

其他均为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咨询电话

0757-12329

0757-12345

办理地点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禅城区可乘坐110、116、117号公交车在人才市场站下车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乘坐的公交车在南海体育馆站下车再步行至财联大厦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顺德区可乘坐907,309,363,904,320,908,906路公交在顺德区公路局站下车步行100米左右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高明区可乘坐502路公交,在中山广场站下车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三水区可乘坐611/619/635/659/662路公交,汇丰豪园站下车,往澳盈商务大厦方向前行约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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