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费用)。这里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那么2019年临沂最低工资多少钱?临沂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规定?以下为你介绍关于2019年临沂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
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6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临沂三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3元。
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宏观调控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1730元、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1元、17.3元、15.5元。2018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为7%、下线为3%。这是我省连续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连续20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7年全国有1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已有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是2017年6月1日起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810元,在全国列第8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18.1元,在全国列第9位。
记者了解到,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各地市的调整幅度也有差异,其中,临沂三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3元;九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其中,三区的月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标准分别比去年上调了90元和0.9元,九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去年上调了80元和0.8元。
而企业工资指导线是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基础,自1999年起,省政府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62305元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7%、下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