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晚,厦门再次加码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认房又认贷”。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
厦门各大银行落实新政,制定了最新的房贷实施政策。此前,厦门各银行的房贷政策主要是“认贷”,银行根据申贷人房贷记录、是否结清等,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其中,有两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暂停发放贷款。
记者了解到,在新政中,各个银行的政策相差无几,其中,“认房又认贷”是关键,也就是说,今后贷款买房不仅要看有没有房贷记录,同时也要看名下有几套房。
房贷新政更严格
据悉,限贷新政不仅针对房贷是否结清区别对待,对名下是否有房,首付比例也是要求不同。
记者了解到,对于无房贷记录,在本市无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而在本市有一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这一点相比之前有所提高。此外,有一套房贷记录并结清,在本市无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本市有一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则为50%;有一套房贷未结清的,本市无住房的,首付比例则为60%,本市有一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则为70%。此前的政策并不区分名下是否有房,有一笔房贷记录并结清的,购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为35%;有一笔房贷记录且未结清贷款的,购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为60%。由此可见,新的限贷政策比之前更严格了。
据悉,银行最新房贷政策从3月29日起执行,住房套数以市国土房产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利率暂时保持不变
虽然新政对首付和限贷等更加严格,但是考虑到刚需的贷款需求,此次新政并为贷款利率做出调整。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房贷利率仍按原来的执行,也就是首套房贷利率最低打9折,购房家庭名下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未结清的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以上。
此前,厦门已经有部分银行将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95折。相关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此次未调整利率,但随着流动性缩紧,各家银行未来仍可能根据各自情况进行上调。
延伸阅读:厦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打击投机炒房行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执行2017年10月5日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需满3年。
三、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通过不动产交易信息共享,商业银行严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价格为基数发放贷款,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五、公证机构不受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办理委托权限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内容的公证;涉及转委托的,只能转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产证即办理委托,以及超过1次以上转委托的公证委托书,申办房产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受理。
六、业主、房地产经纪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时,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七、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监管,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违规“炒房”、制造或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违反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由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实施。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银监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