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4月18日召开会议,这意味着西安418楼市新政正式出台,详情如何,敬请继续关注!
2017年4月18日下午4点,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西安房地产市场新政策:商业贷款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 ,二套房不低于40%,第三套房则不能贷款,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5%。
1、商品房首套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三套及以上购房暂停商业购房贷款发放。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2、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
3、长安区列入限购区域。
4、《意见》下发之日(4月18日)前,已签订购房协议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信息的,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5、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在房管局的备案价格,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要在房管局备案。
6、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证后,必须在10日内将所有房源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严禁以任何形式营造紧张气氛,制作虚假热销场面。
7、2017年确保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提高到50%。
8、严格落实项目开竣工申报制度:对取得土地使用权1年内未开工建设,超出竣工时间1年以上的,不得参与新的土地竞买。
9、2017年完成4.8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安置,确保50%的货币化安置率,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0: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健全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市场联合监管制度、执法联动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平台及“黑名单”,实现信息共享,由有关部门依职权及时查处,实施联合惩戒,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备注:以上意见西咸新区参考执行。
总结本次发布的新政,以下六条极为重要!
1、在西安市无房家庭,首套房申请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30%;已有一套住房,二套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住房(商住及其他)首付比例不低于50%,三套以上停止贷款。
2、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套房贷款比例提高到25%,非普通住房(商住及其他)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新政出台前,已经网签的商品房按照原来首付政策执行。
4、本次限购范围夸大,长安区列入限购范围。(限购共计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规划区域范围内,西咸新区可参照执行。)
5、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在房管局的备案价格。
6、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房及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转让、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