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湖南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法规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填写求职意向表
注意: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要求才能够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或者缴费不满一年,都不能领取失业金。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1、在省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2、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累计参加失业保险不足一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4、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1次,审核通过后当月或下月开始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出现以上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领金人员须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备案,并主动退还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隐瞒不报造成基金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按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形依法严肃处理。
5、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二、湖南失业补助金一般几号发放
一般在每个月的15号发放到卡里。经核查确认当月签字认定成功,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已划拨到个人账户。因银行转账可能推迟,在本月底还未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话,请在下月初再次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