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病医保报销政策具体如何?有哪些内容较为重要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从明年开始,武汉市贫困人口将享受新农合报销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1.住院治疗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免起付线:目前,从乡镇级到省级医疗机构,新农合住院报销的起付线从200元到2000元不等。免除起付线,意味着贫困人口的报销门槛大幅降低。
2.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从起提高20%:目前武汉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为8000元,从起,贫困人口起付线在此基础上降低20%。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则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贫困人口中符合报销范围的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
3.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针对贫困人口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各项医疗保障制度支付的部分,个人只支付自付部分。积极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进一步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诊费用支付压力。
今年8月,我市首个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窗口在蔡甸区人民医院启用,年内各区人民医院将能开展大病保险直补工作。
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及比例
1.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线:
目前为200-2000元
明年起不设起付线
2.报销比例:
在目前基础上明年提高20%
3.大病保险报销
起付线:
目前为8000元
明年在此基础上降低20%
封顶线:
目前为30万元
明年提高到50万元
延伸阅读:武汉市大人小孩医保缴费标准统一
网友点题
武昌冯女士在本报互动平台留言:12月去缴纳二孩2017年医保费,得知涨价到185元,并补2015年和各12元。从一孩开始,亲历小儿医保个人缴费四年涨了8倍,从20元涨到185元。为什么小儿医保年年涨价?涨价之后保障的权益更多了吗?
政策背景
带着冯女士的问题,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2015年居民个人缴费在人均不低于9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未达到标准的,应予补缴。
代表回应
昨日,在黄冈团驻地,省人大代表、省人社厅厅长陈安丽回答了网友的疑问。
陈安丽介绍,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收定支,所以居民是上年参保缴费,次年享受待遇。2015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已在底完成,而国家调整缴费标准的文件是2015年1月下发,故提高的部分只能在征收下年度居民医保费时一并补缴。所以出现了冯女士遇到的情况。
根据国家要求,武汉市经测算,须在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方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未成年居民按当年年度缴费标准(60元)的20%计算,须补缴12元。
按照国家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逐步提高的要求(以来每年增加30元),预计2017年全国个人缴费标准将不低于180元。武汉市确定2017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185元,符合国家要求,且武汉市高端医疗资源丰富,参保对象医疗消费高,医保基金支出大,故个人缴费标准略高于省内其他地区,也符合实际。
陈安丽介绍,我省建立了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再按一定比例报销。省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大病保险政策,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且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30万元。
另外,武汉市此前实行分档次差别化的缴费政策,也就是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有多个档次,比如未成年人缴纳的费用和成年人的就不同,这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确定的。随着形势发展,特别是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差别化的缴费政策越来越不能适应新的要求,统一个人缴费标准更能体现医疗保险制度公平。武汉市从今年开始,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个人缴费实现统一,都为185元,全省各地也将逐步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