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疗保险政策具体如何?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快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2017年医保政策的重大调整有:医保缴费年度由社保年度(每年7月-次年6月)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2月);取消普通人群中途参保,仅限于新生儿、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等6类人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取消“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普通门诊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参保缴费标准上,在以居民身份参保的人群中,本地户籍居民(普通居民)和异地务工人员(补贴对象)随迁子女属于“旧参保人”(社保年度已经以居民身份参保),2017年的还需缴交保费303元/年;本地户籍居民(普通居民)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补贴对象)属于“新参保人”(2017年1月以后才参保)的,缴费标准为462元/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费对象),缴费标准为1155元/年。
在参保时间上,“新参保人”可于12月5日-2017年1月16日申报,扣费视业务办结时间而定,最早由12月下旬起扣费;“旧参保人”如2017年度继续参保则不用申报,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内有足额资金缴纳医保费即可;如需停保才申报。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度已参保的“旧参保人”,如需参保,必须重新办理申报参保。居民职工待遇相当
本次改革在医保待遇上是一大亮点。据透露,在医保待遇上,居民身份参保人医保待遇大幅提升,基本与职工待遇一致。居民身份参保人的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含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普通门诊、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和大病保险待遇。
据介绍,在住院待遇上,在一级医院居民身份参保起付标准由400元将至300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都提至30万元/年,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比原来均提高5%。此外,新大病保险在原有待遇的基础上,将选定部分恶性肿瘤疾病,扩大药品目录范围,将有明确适应症的恶性肿瘤非替代性靶向药(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纳入大病支付范围。
本次待遇变化最大的在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待遇上。据介绍,改革前,原居民医保有20个门特病种,报销比例为70%。医保一体化后将统一职工和居民的门特病种数量及报销比例,居民身份参保人增加了18个门诊特定(慢性)病种。其中,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与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并建立门诊慢性病种,如较为常见的糖尿病、高血压等列为门诊慢性病种,不设起付标准,纳入医保范围的费用按一类医疗机构85%、二类医疗机构80%、三类医疗机构75%进行报销。
延伸阅读:佛山医保报销比例涨到90%
你知道你的医保能报销多少吗?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市推行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在待遇方面有所差别。其中职工医保的住院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90%,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2.3%。但随着我市深化医改的推进,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也将实行“一体化”。明年起,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将提高到90%左右!
现状:基本医保一体化势在必行
目前,我市基本医保体系已实现了制度和人群的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484万人,参保率达98%。
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高中。职工医保方面总费率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住院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居民医保年筹资每人810元,住院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略高于全省69%的平均水平。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50万元和40万元,居全省前列。
不过,当隐藏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项制度并行框架下的问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而逐年显现。“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一体化改革”势在必行。
根据今年市政府印发的《佛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重点工作任务》,“巩固完善全民医保体系”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提上了日程。
10月份,广东省发布《广东省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透露广东将整合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到2020年,全省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11月8日,市政府印发了《佛山市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佛府[2016]76号),明确提出佛山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整合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建立起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医保一体化改革,打破制度壁垒,消除政策差异,实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亮点:医保报销比例将提高
改革后,医保将有哪些方面变化?相信市民们最关心就是医保待遇能否提高了。对此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肯定的表示:“整体提高居民的医保待遇,达到职工现行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是这次医保改革的实质。”
据介绍,明年起,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将不再区分,一个医保制度覆盖所有参保人; 参保人将享受同样的“基础+大病”医保待遇,包括住院、门特、门慢、普通门诊、一次性生育、大病保险等。
改革后,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2%提高到90%左右。以门诊特定病种为例。在改革前,居民医保门特待遇远少于职工医保; 改革后,居民和职工门特病种数量及报销比例将达到一致。
对于大病保险,本次改革将在保留“二次报销”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重病拓展大病保险药品目录。参保人使用这些药物时,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
与此同时,居民参保人与职工参保人的医保缴费费率也基本接近。据了解,一体化医保制度由基本医保一档、二档构成。一档中,职工身份参保人的费率为4.5%,居民身份参保人的费率为4%;二档只有职工身份可参保,费率为5.5%。
此外,医保个人账户、职工参保人等待期也将逐步取消,以使医保资金能得到更高效运用。
挑战:基金支出监管难度加大
但市人社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亦坦言,佛山作为走在省内医保改革前列的城市,推行过程中也将面临新的挑战。
“居民医保待遇大幅度提升,进一步释放群众的就医需求,有可能会出现新一轮“就医潮”。特别是一体化改革后,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从原来的52%提高到85%,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差别只有5个百分点,参保人选择到三级医院就医的比例会加大。”另一方面,该负责人指出,改革后医院可使用基金额度大幅提升,不排除某些医院出于逐利性,通过开大处方、过度治疗等违规手段套取医保基金,从而造成基金流失,也加大经办的监管难度。此外,改革后各区财政增加投入,也将面临一定的压力。
对策:财政投入将分三年过渡到位
针对即将出现的新挑战,市人社局提出三方面的应对措施。
宣传方面,加强医疗保险一体化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保的良好舆论氛围。
监管方面,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防止投机参保,对违规企业、个人要处罚到位。通过建立健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加强参保人基础信息管理,实现参保登记信息的规范、动态管理工作。联动部门,与公安、地税、民政、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进行信息交换与共享,重点检查已完成登记注册未参保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本市户籍人员,在校在读学生等群体。
为减轻财政压力,财政投入将分三年过渡到位,达到与职工统一的缴费比例2.8%,分别为2017年1.8%、2018年2.3%,从2019年起为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