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惠州大病救助政策及医保报销比例和条件新政策

大病救助政策是针对重大疾病,所推出的救助政策,主要面向广大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政策的推出,能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那么大病救助怎么申请?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下文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根据大病救助政策,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那么2019年惠州大病救助政策有哪些呢?惠州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和调整有哪些规定么?本文思而思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惠州大病救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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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

【受理机构】:惠州市各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咨询热线】:0752-7809328
【救助标准】:请参考大病慈善医疗救助数额表
【实施时间】:20140101

救助对象


根据《大病救助办法》,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惠城区户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非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经区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区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上述群体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项目外住院医疗费用(即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年内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

所需资料


1、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残疾人证复印件(核对原件,非残疾人不提供此件);
4、疾病证明书(诊断书);
5、医疗费用发票(确需使用复印件时需医院或办理医保报销的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
6、医疗保险报销结算表。

《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共分为3类医院就医,每类医院就医根据自负费用多少分为6个档次,救助比例从10%至100%不等。在一级医院(即基层医院)就医的,救助比例最高;在三级医院就医的,救助比例最低。非医保自负费用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越低,救助比例越高。当非医保自负费用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在5%以下时,无论在哪一级医院就医,均可获得全额补助。

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困难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惠州市慈善总会章程》、《惠州市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办法》、《惠州市慈善总会捐赠款物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以下简称"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为本市户籍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项目外住院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个人自负医疗费用")1年内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下列人员: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二)本市非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
(三)经县(区)以上民政部门(社会事务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
(四)市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本条上款规定的 "三无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人员。
非惠州市户籍但在惠州办理居住证3周年以上并在惠州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3周年以上的异地务工人员及其在我市就读的未成年子女,可视实际情况酌情列为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对象(下称异地人员)。

第三条 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金使用具有计划性,充分考量"量入而出"、"量小面宽";
(二)大病慈善医疗救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政府困难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三)家庭自救、政府救助、慈善救助相结合;
(四)市、县(区)两级慈善总会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城乡困难居民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工作。

第四条 大病慈善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
(一)市政府安排支持的财政性资助资金;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安排的市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资金(每年不少于200万元);
(三)市慈善总会通过设立"大病慈善医疗救助专款",引导社会热心企业、热心人士定向捐赠的善款,"6?30"扶贫济困日活动 (或类似主题内容的活动)募集的专项善款;
(四)专项资金的利息收入;
(五)其他来源合法的资金。

第五条 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对象资格确定及应提供的资料、证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4类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大病慈善医疗救助时应向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提供下列资料、证件:
1、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残疾人证复印件(核对原件,非残疾人不提供此件);
4、疾病证明书(诊断书);
5、医疗费用发票(确需使用复印件时需医院或办理医保报销的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
6、医疗保险报销结算表;
(二)异地人员、特殊个案的医疗救助申请,参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但须经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第六条 大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及额度设定
(一)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通常情况下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接受上一年度的申请,特殊情况下经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同意,可年中多次给予救助,并在全年的救助额度中扣减。
(二)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额度按政策外医疗费用多少、所占医疗费用的比例和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等因素来分段分级设定。一般一个人一个年度救助额度不超过3.6万元。具体数额列表如下:
(三)医疗救助对象情况特殊,一年内救助金额确需超过3.6万元和本办法规定的大病医疗救助对象以外的个别特殊个案的救助,须经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医疗救助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第七条 市慈善总会理事会,可以根据总会资金的筹措等情况,对大病慈善医疗救助的额度适时进行必要的调整提高或降低。

第八条 市慈善总会在"惠州慈善网"设立困难帮扶"一对一"、"多对一"、"一对多"的救助平台,动员社会热心企业、热心人士定向捐赠。通过慈善网募集的帮扶资金,可直接资助给医疗受助对象,也可由市慈善总会转助给医疗受助对象。

第九条 大病慈善医疗救助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金的,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惠州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

相关问题解答

一、大病慈善医疗救助补贴如何补?
【答】救助额度按政策外医疗费用多少、所占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和就医医疗机构的登记因素分段分级设定,救助比例从10%至100%不等,每人每年限额3.6万元;根据救助比例办法,原则上,在级别低的医疗机构治疗,其救助比例高;在政策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低的,其救助比例高。其中,在政策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在5%以下的为全额救助。

二、民政的大病补助是怎么回事?
【答】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三、大病医疗救助中的城乡居民包含哪些人?
【答】1、重点优抚对象 : 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 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条件

【惠州户籍】
1、低保对象;
2、非集中供养“三无人员”;
3、低收入家庭成员;
4、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非惠州户籍】
1、在惠州已经办了居住证3年;
2、参加基本医保3年。

【温馨提示】:三无”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人员。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所需材料

(一)惠州户籍
1、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审核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残疾人证、低保证和“三无”人员证复印件(核对原件,非残疾人、低保户或“三无”人员不提供此件);
4、疾病证明书(诊断书);
5、医疗费用发票(确需使用复印件时需医院或办理医保报销的社保经办机构加盖公章)
6、医疗保险报销结算表(原件)

(二)异地人员需要额外提供:
1、3周年以上居住证;
2、连续3周年以上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资料、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总会秘书处退回重新准备再提交。资料、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总会秘书处依据医疗救助报销表等资料核准救助金额;
2、申请审核表呈总会副秘书长审核、副会长签署意见;
3、申请审核表呈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签署意见(其中3万元以内的直接签署是否同意);
4、申请审核表呈总会会长签署意见(其中数额3.6万元以内的直接签署是否同意);
5、申请审核表呈总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数额确需超过3.6万元的,以及个别特殊个案处理);
6、通知申请人(或申请人亲属)到市慈善总会秘书处领取医疗救助金。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报销比例

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额度按政策外医疗费用多少、所占医疗费用的比例和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等因素来分段分级设定。一般一个人一个年度救助额度不超过3.6万元。具体数额列表如下:

【温馨提示】
①一年内救助金额确需超过3.6万元以外的个别特殊个案的救助,须经惠州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会根据资金筹措情况、医疗救助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②大病慈善医疗救助通常情况下在每年的第一季度接受上一年度的申请,特殊情况下经惠州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同意,可年中多次给予救助,并在全年的救助额度中扣减。

【相关问答】

1、本人母亲今年二月份做膝关节手术后脑干中风,肺部感染,在中心医院重症ICU医治有三个月,后来转到普通病房,前几天发烧又进了呼吸科重症室,现病情还未稳定,本人因长期要照顾老人(我爸爸心脏衰竭)一直没有工作在家照顾老人,现因医保50万元已快用完,现在我妈每天还要打两瓶白蛋白已使家庭入不敷出了,请问要怎样申请救助?
【答】①根据《惠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家庭成员中有人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符合相关条件,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后,给予临时救助;
②同时符合惠州大病医疗救助对象的,可向慈善总会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2、我家是低保户,现我爸因尿毒症并发症,住院已经一个多月了,发展到完全不能自理,我们因为要照顾我爸,也不能正常工作,导致现在医药费无法支付,院方也通知再不交费就要停药了,生活费也没有,不知道可以申请什么救助呢?在哪里申请呢?要多久?
【答】根据《惠州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和《惠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等精神,惠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享有如下医疗救助待遇:
①是政府全额资助购买居民医保;
②是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③是享受大病商业保险二次补偿待遇;
④是享受住院医疗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商业保险二次补偿后剩余部分再救助70%)。
同时,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救助。同时,惠州市慈善总会已经出台实施《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符合条件的对象,可向生活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县(区)慈善总会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大病救助申请表可在县(区)慈善总会索取,按申请审核表的填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医疗保险报销结算表等材料,送至县(区)慈善总会。

3、大病补助是怎么回事?
【答】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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