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南阳市医保中心获悉,自9月30日起,南阳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40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届时可将更多患者纳入到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
此次政策调整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降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对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大病保险继续实行政策倾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为0.55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8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95%的比例报销。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大病保险待遇新政策自9月30日起开始执行。”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城乡居民9月30日(含30日当日)以后出院的,本次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范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执行,以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追溯报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为政策范围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下同)医疗费用,不包含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