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民生大事,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作为新组建的民生部门,是广大参保群众的代言人和医保基金的守护者。昨日,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赖蓉做客惠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以用好、管好百姓“救命钱”,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这一主题与市民进行交流,并解答广大听众提出的问题。
1、大病保险
惠州市已实现所有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指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早在2009年,惠州市就探索建立了“医保补助”制度。2013年,惠州市出台《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二次补偿工作方案》和《惠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惠州市慈善总会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正式形成了“政府保基本,商业保大病,慈善做补充”的全新大病保障机制。
当前,惠州市已实现所有参保人均可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二次补偿报销比例提高到95%,起付标准低至1万元,即年度内住院政策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费用(含住院起付标准,但不含特定门诊费用)累计达到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二次补偿基金支付95%。
此外,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专门在“惠州医保”公众号开办了“惠E保”课堂,为公众提供医疗保障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常见疑问解答等,欢迎惠州市民们关注。
2、随着国家“两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和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惠州市近年来出生率持续上升,参保群众对生育保障也有更高的期待,那么惠州市现行的生育保障如何?
生育保障
惠州市生育保障的制度设计了“四重保障”
1、产前检查有保障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今年11月1日起对符合政策生育的门诊产前检查结算方式进行了调整:一是提高医保报销水平。调整后参保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销比例95%;参保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报销比例75%。
二是增加产前检查项目。产前检查今年新增4个项目,包括唐氏及各类遗传性疾病筛查、产科检查(含胎心多普勒)等15个项目纳入门诊医疗报销范围。
三是进一步满足部分异地就诊人员的产前检查需要。经生育备案和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进行产前检查的费用实行总额包干(不可同时享受本市行政区域内产前检查待遇),标准为500元。四是扩大参保居民产前检查定点选择范围。参保人可以选择本人门诊定点机构作为本人的产前检查定点机构,也可以另外选择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选择。
2、产中住院有报销
职工医保住院分娩的政策内医疗费用100%报销;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政策内医疗费用100%报销,二级和三级医院报销90%,生孩子基本不花钱。职工未就业配偶实行定额包干。
3、产后并发症住院有保障
参保人生育并发症住院的费用,无论在哪一级医院住院费用都可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
4、产后参保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享受规定的生育假期间,由单位按规定发放本人工资,视同为发放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补发给个人,低于本人工资时,单位按本人工资发放给参保人个人。
3、随着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及居民对于医疗需求的迅速增长,近年来异地就医需求量不断增大。“往返奔波累、报销周期长”曾是众多患者在异地就医时的痛点。近年来随着全国异地结算平台的建立,群众异地住就医的报销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异地就医结算如何方便广大患者?
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异地参保人员完成就医后,可持社保卡直接在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无需垫付全部费用再返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1、哪些人群受益?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随子女到异地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年人)、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如有一些驻外办事处的员工)、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2、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三步走: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其中,备案可以现场办理也可以网上直接办理;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今年来,我市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三扩大”: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各县(区)有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100%纳入国家异地联网平台。扩大结算业务范围,将门诊(含特定门诊)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扩大服务媒介,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定点医疗机构查询等服务功能进入“粤省事”平台,让群众享受 “指尖办事”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