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重庆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最新政策说明

职工大病医保包括了: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等44种疾病,大部分地区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报销上限是8万元,超出8万元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分级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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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大病救助规定范围

第一类:1、造血干细胞移植术;2、肾移植术;3、肝移植术;4、人工瓣膜置换术;5、体外循环的心脏手术。

第二类:1、胸部肿瘤(肺癌、食管癌、纵隔肿瘤、胸膜间皮瘤、乳腺癌);2、腹部肿瘤(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胆囊及胆管癌、胰腺癌);3、淋巴、血液系统肿瘤(恶性淋巴瘤、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4、中枢神经系统肿瘤(脑胶质瘤、脑膜瘤(恶性))。

第三类:1、头颈部肿瘤(鼻咽癌、上颌窦癌、扁桃体癌、喉癌、舌癌、甲状腺癌);2、泌尿、生殖系统肿瘤(肾癌、膀胱癌、前列腺癌、睾丸肿瘤、阴茎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卵巢癌、恶性滋养细胞肿瘤);3、骨及皮肤、软组织肿瘤(骨肉瘤、尤文氏肉瘤、软组织肉瘤、皮肤癌、恶性黑色素瘤);4、转移性恶性肿瘤(原发灶不明的转移癌、脑转移瘤、骨转移瘤、肺转移瘤)。

第四类:1、脑出血、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胰腺坏死、急性亚急性肝坏死;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的介入治疗、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治疗、心脏起搏治疗、心脏射频消融治疗;3、肝硬化失代偿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骨髓增生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等);4、尿毒症(非透析)。

第五类:尿毒症(透析)。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属于救助范围: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大病救助标准

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职工医保大病可以二次报销吗

职工医保报销后并且超过规定的数额后可以再申请大病救助。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相关问答

一、职工大病救助是怎么回事?【答】职工大病救助,是国家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二、职工大病医保怎么报销?【答】 大病保险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实际报销比例可以高达95%,不过各地政策有所区别。结算由医保部门通过数据系统自动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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