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

连云港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及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4-03-01 02:06:51 思而思学网

2024年连云港公积金贷款需满足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条件,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

一、连云港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2.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3个月),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所在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购买商品住房(含集资房和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一年内申请;

(2)购买存量房已办理产权过户的,在《不动产权证书》发证(市区以《不动产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一年内申请;

(3)购买存量房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又提又贷政策”的,在不动产集成申请一张表签订(市区以《不动产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一年内申请。

4.首套房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二套房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组合贷款按照公积金首付款最低比例要求、商贷首付款最低比例要求孰低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名下无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5.借款人家庭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以家庭(职工本人、配偶、享有共有产权的父母及子女)为单位,借款人分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借款人按所占房屋份额核定房价并计算贷款额度,父母或子女一方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夫妻一方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任何一方均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6.申请前借款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不超过1次,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不超过1套,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选择认贷的,无须再查家庭名下房产。选择认房的,不查家庭贷款次数。关于贷款利率认定、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或住房套数的解释如下。

(1)贷款利率认定。首套房利率:借款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者借款人家庭名下无住房的,可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其他情形均认定为二套。

(2)借款人家庭贷款次数:是指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合计次数。

(3)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是指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在购房地和公积金缴存地(全市行政区域内)合计住房套数。

7.同一次购房行为只能申请一次公积金贷款。

8.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

9.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仅限于借款人及其配偶,其他条件按本地贷款政策执行。

10.借款人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借款人是单身的,必须提供本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中心认可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

11.享受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政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连云港市人才安居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人才购房券全职引进在本市范围内工作的各类人才;(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12.享受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的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名下无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13.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14.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连云港公积金提取条件

申请条件: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事项名称、申请条件

所需材料(需提供原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

1 、购买本地商品房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

2、购买异地商品房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3、购买本地存量房

3.1、已办理产权过户的提取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不动产权证》
3.2、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又提又贷政策”的提取材料:(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动产买卖合同(4)首付款转账证明(5)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市区)或者不动产交易登记集成合并申请书(县区)《不动产权证》(6)贷款受理证明单

4、购买异地存量房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4)购房发票(5)《不动产权证》(6)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住房贷款结清提取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借款合同(商业性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结清需提供)(4)最后一次还款付息现金缴款单或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本息证明(5)偿还异地住房贷款本息的,所购房屋必须为申请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缴存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商业贷款按年提取

流程:①<提取还商贷登记>(窗口办理,仅首次提取时办理登记)→②提取公积金(窗口或在线办理)

2.1、 <提取还商贷登记>:窗口办理,仅首次提取时办理登记,主借人必须到场,主借人配偶还商贷登记可以由主借人代办,所需材料:(1)主借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同时办理配偶还商贷登记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确实无法提供借款合同的,可提供购房合同或抵押合同);(3)偿还异地商贷本息的,所购房屋必须为申请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提取时需提供户口簿或缴存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2、 提取公积金:<提取还商贷登记>后,可在线办理或到窗口办理提取业务,如窗口办理需提供的材料有:(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婚姻关系证明;(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加盖贷款银行印章(含电子印章)的近12个月《银行扣款明细》。

3、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提取还贷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提取还贷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5、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申请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口簿或社保缴纳凭证(缴纳期不少于半年),且工作单位与社保缴存单位应一致,仅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名下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4)异地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情况证明》(贷款情况证明需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等贷款基本信息);(5)按年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的,提供近12个月还款证明(银行代扣流水或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账);贷款还清后申请提取的,提供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的《贷款结清证明》。

(三)支付房租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和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申请人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的无房证明(4)租住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提供市(县、区)住建部门出具的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租赁证(租赁协议)和租金缴款发票(收据)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3)《不动产权证》(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5)业主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6)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实际支付凭证或其他可证明业主支付电梯建设费用的材料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提取人身份证;(2)缴存人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包括由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或者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3)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应当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无法证实的,也可以为公安、民政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提取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的证明材料);如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或者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4)死亡申请人身份证和一类借记卡(无法提供死亡申请人身份证和一类借记卡的提供加盖死亡申请人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达退休年龄提取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七)自由提取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三、住房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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